高州市隆重举行2019“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高州市消委会组织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等25个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及高州食品企业集团等企业代表,集中高州华润超市门前,举办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陈昌永总结了市消委会2018年工作。过去的2018年,市消委会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77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37万元。陈昌永在讲话中指出,进入新时代,市消委会要重点围绕年主题,多途径、全方位提升社会各界信用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多层次、多领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消费新趋势、新特点,强化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引导经营者完善诚信经营行为,助力广东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军出席了活动并讲话,他代表市政府充分肯定了消费者组织及成员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的成效。他要求,要结合年主题,切实做好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指导,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适应新常态,提高居民群众消费底气。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市消委会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加强日常监管和惩处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树立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求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形成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品质提升的新格局。四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要积极做好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现场,高州市消委会联合高州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设立了宣传服务台及咨询投诉点,接受消费者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消费纠纷,并通过实物讲解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香烟、食盐、种子、农药、肥料等商品知识。来自全市15户各类企业的代表,在活动现场签订了诚信公约,承诺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当日,全市各镇各、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工商所)牵头,同步在辖区内组织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据了解,这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4万多册,悬挂横幅21条,接受群众咨询480人次,受理投诉13件。 高州市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 高州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陈昌永总结市消委会2018年工作 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军出席活动并作讲话 高州市25个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到会领导及来自全市的15户各类企业代表在活动现场签订诚信公约 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一)
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二)
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三)
补充活动图片:
领导带头签约:
领导到咨询服务点了解咨询活动情况:
消费有奖问答活动现场:
诚信企业代表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果乡食品厂展示“果乡”、“新世纪”牌馅饼(饼猪)、腊味等产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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