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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个50多岁的阿伯被判刑5年罚10万!你知他犯了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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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5 10: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成立一家不开展实质业务的皮包公司,然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投资入股。广东男子林某在我市通过这一手段,先后向66人非法筹集资金528万元,好在林某的违法行为被淮川街道办事处及时发现并报警。近日,林某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许以高额回报 邀人投资生态养老

      今年50岁的林某,是广东省高州市人,多年前来到浏阳经商。为了赚取巨额非法利益,2017年年底,林某在结识岳阳男子付某(另案处理)等人后,共同商议在浏阳成立公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事宜。
      此后,林某、付某等人先后在我市注册成立了生态农业、养老服务等公司,但并未进行实质性经营。

      公司成立后,林某等人雇请业务员,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以约24%的年回报率为诱饵,打着投资合作、借款、会员充值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用以所谓的生态养老事业。市民贺先生是最早受到林某邀集的人之一,在听取林某的业务介绍后,贺先生心动了。

      “回报确实很诱人,但我当时还怀疑他们的承诺能否兑现。”贺先生说,在得知林某从事的是生态养老事业后,他觉得如果按照林某所设想的正常经营,兑现承诺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贺先生先后投入了5.88万元。“一年下来,收益确实不错。”贺先生说,此后更多的人加入了向林某公司投资的行列。

      一年吸收存款500余万元 被约谈后仍我行我素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12月到今年2月间,林某陆续向贺先生等66人非法筹集资金共计528.72万元,通过返利返还约62.27万元。

      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2018年下半年,引起了淮川街道办事处的注意。相关负责人随后约谈了林某,并告知了其利害关系。
      被约谈后的林某佯装认识到了错误,退还了部分吸收的资金,但没过多久,他仍通过同样的手段,继续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今年2月18日,公安机关在淮川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配合下,将林某带走接受调查。

      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打着邀人投资入股的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百万元的犯罪事实。经查,上述资金部分被林某用于其在广东东莞经营的毛织厂。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主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其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相应经济损失。

      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六"不"口诀

      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此外,投资者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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