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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分、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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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0 12: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关于做好春分、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各位居民:

  今年春分、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期、关键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请全街道居民继续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从保护你家人和全街道居民的生命安全着想,请按如下《通告》继续严阵以待做好防控工作。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避免春分、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交叉感染和森林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街道春分、清明节期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组织宗族集体扫墓和跨区域联合扫墓,禁止各种形式的聚集性祭祖扫墓和祭后聚餐等活动。
  二、广大居民要避开高峰时段进行祭祖扫墓,不聚集扫墓、不扎堆祭祀,倡导群众文明扫墓、网上祭祀、祭扫简办。希望广大居民在自己家里,通过家庭追思的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如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
  三、外地人员尽量不安排回乡扫墓或推迟扫墓。各位居民务必通知外地工作的亲属暂不要回来扫墓或推迟扫墓,尤其在湖北、武汉、温州、外国、珠三角等外地工作的亲属,暂不要回来扫墓,减少人群集聚传播风险。
  四、严格追究问责。往年组织扫墓的各族老和组织者是第一责任人,务必通知外省、外市、外镇(街道)宗亲不得前来集中扫墓,务必通知珠三角等外地工作人员不得回来扫墓,凡组织收钱和组织扫墓活动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扫墓时,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炮头和焚烧纸钱、蜡烛等封建迷信用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倡导移风易俗,鼓励低碳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安全文明祭扫。
  六、禁止在路边经营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
  七、广大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家庭组织的追究家长责任;宗族组织的追究组织者(或族长)责任;村集体组织的追究村长责任,级级抓落实。
  八、要加强检查,禁止包车扫墓,凡擅自租车的公司和司机,严肃查处。
  九、各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带头作用,要派出党员干部在入山主要路口设卡检查,登记车辆号码和联系人电话,严查集体扫墓人员,禁止带火种进山,加强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送指定监测点隔离治疗。
  十、各社区马上通知往年组织扫墓的族老、组织者开会,不得组织集体扫墓,集体拜祖,集体聚餐,凡违反者严肃查处。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特此通告!


潘州街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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