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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州城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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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15: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高州市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


为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入学,规范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切实化解大班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20年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

一、安排对象

(一)具有高州市户籍且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办理。

二、安排名额

详见《高州市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安排表》(另文下发)。

三、安排区域

(一)城区小学:市一小、市二小、高师附一小、高文小学、文明路小学、东风小学、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详见附件《高州市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二)镇(街道)中心小学:本镇(街道)圩镇及所属自然村户口适龄儿童。

(三)面上小学:所属自然村户口适龄儿童。

(四)民办小学:按照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生志愿依据有关政策自主招收适龄儿童。

四、安排办法

(一)城区小学入学安排

1.安排对象

(1)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城区房产证或有稳定合法住所并持有高州城区居住证;②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就读。

(3)符合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残疾儿童可直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2.安排入学次序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如下次序安排相应区域小学入学。

第一批: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按招生服务范围就近安排到相应区域小学。

第二批:具有城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户籍地址安排到相应区域小学。

第三批:具有城区户籍,但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没有房产证的,按招生服务范围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址相应区域小学,如本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社保、居住等情况,按如下次序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城区房产证的,根据学位情况按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到高文小学、南关小学、榭村小学就读。

第二批:有购房合同及发票的,根据学位情况按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就读。

第三批:有社保证明、经商务工证明、城区居住证、租赁证的,根据证件区域、年限等条件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就读,满额即止,其余统筹安排到高师附二小、荔枝圩小学、茂岭小学、张炎小学等郊区小学就读。

(3)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小学就读。

3.安排入学程序

(1)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信息。

(2)各城区小学审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料,接受符合本服务区适龄儿童报名。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

(3)教育局组织验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4)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按安排入学的次序和各城区小学的招生人数确定各城区小学新生名单,在各城区小学张榜公布。

(二)镇村小学入学安排

1.安排对象

各镇(街道)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服务区域内户籍已达法定年龄(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流动人员随迁子女要到中心学校就读,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圩镇居住证明并在圩镇有稳定合法住所;2.在服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各中心学校必须严格审核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有关证明材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经商或务工、社保、居住等证明材料)。严禁招收非服务区域且不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中心学校,以免造成大班额。

2.安排时间

各中心学校于8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并将安排名册(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须附送有关资料)报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9月10日前将实际到校的新生名册(不到校的学生不得列入)报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各中心学校要积极做好发动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百分百入学。

(三)民办小学入学安排

志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自行到民办小学报名。学校不得违规对适龄儿童进行书面考试,不得招收已经就读小学的学生重读,对跨市县户籍学生要审核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有关资料并存档备查。各民办学校要于9月10日前将实际到校的新生名册报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职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统筹全市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由镇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教育领导、中心学校校长组成的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内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镇长(街道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镇(街道)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镇小学新生入学安排的具体实施办法,7月3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

(三)规范管理。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涉及面广,为全社会所关注。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各学校务必严格遵照本办法。城区小学新生必须全部经我局审核安排,乡镇小学新生必须经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安排。对城区小学擅自安排的新生,我局将予以清退,并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高州市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市一小:中山路单号33号、双号42号(含33号、42号,下同)后,后街,永镇街,仙桂上街(即1-28号门牌),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双号门牌及原环城南路单号21号前,公园路单号33号前、双号16-36号,府前北路单号55号、双号4号前,新街一、二、三区,解放街单号63号、双号38号前,广场路单号69号、双号34号前,文明路双号16号前,教育路(原人民南路)双号60-76号,城南一区,潘州豪庭。
市二小:高凉西路单号,茂名大道单号1-369号及双号2-260号,高州中学高中部,高州五中,南方花园住宅区,环保局住宅小区,南湖塘居委会居民,聚福新村,集贤新村,聚贤新村,挂榜路,明珠花园,南湖一、二街,府前北路138号后,南湖一、二、三区,明珠路,祥和大厦,豪景大院,富康花园,清华园,永裕小区,富丽名苑。
附一小:环城西路单号157号、双号70号前,西关路(街),新安街,沿江一路,沿江二路,仙桂下街(即29号门牌后),黎江巷,大陵驿巷,沿江一巷、二巷、三巷(原淦江一、二、四村),宝光一至四区,解放街单号65号、双号40号后,集贤街,宝光路,观山路,高顿路,高师路,西岸北,西岸南路(原河西路),华南纸箱厂宿舍,火柴厂宿舍,林科所宿舍,牛角塘住宅区,橡胶厂宿舍,江景花园,鉴江花园,人民医院北江小区,企业新村,天悦湾,金沙湾,锦绣上城,富贵华苑,钰龙湾。
高文小学: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177号,缫丝厂宿舍,天子花园,桂圆一、二区,沙河南一、二、三、五区,沙河南四区(不包含怡景小区、润景新城、电力二村),沙河新村、御名苑,耀新一、二、三区,高凉中一、二区,天子路,坡耀住宅一区至六区,光明路双号180-220号,东方大道,侨苑新村,坡耀村,高凉东路,高凉东路一区、二区,谢观路、金色花园,交通村,木林一、二、三区,桂圆豪庭,石古垌,新村,嘉豪花园(小区),博雅新村,康泰华都,茂名大道单号371号后、双号262号以东(含北侧东区),万福新城,东方明珠,中梁国宾壹号,山景壹号,时代君悦府,广垦华府,永盛湖光山色,万福名雅城,万福状元府,永盛中心城,怡景新城,古郡华府,富安苑小区,潘州名门,永盛明珠,玫瑰园,东园新村,翰林苑,翰林府。
南关小学:红荔路(原工业大道)、南湖路、南华路,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单号门牌23号后,南关上下街、新街,府前北路(原府前路)双号门牌6号至136号,南新路301号后,竹栏下街,兴贤巷,公园路(原勒古巷)单号35号、双号38号后,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75号、双号78号后,小观山街,南府路,南兴一、二、三街,沿江南路,高第巷,丽景花园,莉莱江城,红荔花园,环城西路单号159号、双号72号后,化工总厂宿舍、电池厂宿舍、灯泡厂宿舍、造纸厂宿舍,高凉西路双号。
东风小学:中山路单号31号、双号40号前,光明南路,潘州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北直街,常平街,升平街,仓边街,乐义巷,马路巷,光明路单号1-179号及181-219号,荖园,东门巷,文笔路,文笔一、二、三区,东方新城,永盛绿洲,光明一、二区,教育路1-18号,艮龙路,北街,天文巷,赐宝巷,安荣一、二、三巷,东升巷,金刚巷,金刚街,菠萝埗,三元宫,山水尚品。
文明路小学:文明路单号,双号18号后,文明巷(原文明一、二、三街)、南新一、二、三区,广场路单号71号、双号36号后,潘州住宅区,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79号后、双号2-238号, 高凉中路长安住宅区,府前北路单号57-137号,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19-73号、双号20-58号,坡头(原商业)一、二街,南新路300号前,公园路双号2-14号,坡头一、二、三区,沙河一、二、三、四、五区,文明一(含华侨住宅区)、二、三、四、五区,电力一村,电力二村,城南二、三区,光明三、四、五区,怡景小区、润景新城、顺景小区、太阳城小区。
榭村小学:谢村居委会村民及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航运小学:平江街,平江电厂宿舍,平江居委会村民及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高州市2020年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

为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少年就近入学,规范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20年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

一、安排对象

(一)具有高州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符合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办理。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我市居住证或在我市有稳定合法住所;2.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二年以上。

申请到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提供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有关证明材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经商或务工、社保、居住等证明材料)。相关学校和部门要严格把关。

二、安排计划

详见高州市2020年初中新生入学安排计划表(另外发文)。

三、安排办法

(一)城区初中

城区初中新生安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基本原则,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按户口所在地划分区域,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安排区域划分如下(详见附件《高州市2020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安排详细区域》):

高州一中:光明路以西、引鉴渠以南(光明路桥头至永盛桥头段)、高凉东路以西(至大草坪红绿灯)、东方大道以西、茂名大道(含两边,至挂榜岭隧道口)、府前南路以东(隧道口至府前路红绿灯)、高凉中路以南(至文明路口红绿灯)、文明路以东(至金港湾)、公园路以南(至光明路)包围片区;

高州三中:挂榜岭以南、高凉西路莉莱江城红绿灯往冼太大桥南桥头、鉴江河包围西南面石仔岭派出所户籍辖区;

高州七中:山美引鉴渠以东(至永盛桥头)、高凉东路以东(至大草坪红绿灯)、东方大道以东片区(不包含山美户籍及潘州谢村户籍,但含山美同进、官杨村);

高州八中:以鉴江河为界,宝光西岸河西派出所户籍辖区(不包含平江区域);

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分两个校区招生:

1.北街校区区域:平江区域、山美引鉴渠以西(至潘州东路)、潘州东路以北(至高州农校南门)、艮龙路以东(至金刚街口)、金刚街以北(至妇幼保健院)、环城路以北(至鉴江桥头)、沿江东路以南(至平江桥头)包围片区。

2.初中校区(本部)区域:冼太大桥、茂名大道西以东(高凉西路至挂榜岭隧道口段含两边)、府前南路以西(隧道口至府前路红绿灯)、高凉中路以北(至文明路红绿灯)、文明路以西(至金港湾)、公园路以北(至光明路)、光明路以东、引鉴渠西北面(光明路桥头沿引鉴渠至潘州东路段)、潘州东路以南(至高州农校南门)、艮龙路以西(至金刚街口)、金刚街以南(至妇幼保健院)、环城路以南(至鉴江桥头)、鉴江河以东(鉴江桥头沿鉴江河至冼太大桥段)包围片区及山美街道(山美同进、官杨村除外)户籍及潘州谢村户籍。

城区初中新生名单8月中旬在城区各初中、小学公布。

(二)乡镇初中

1.安排办法

各镇(街道)适龄少年由镇(街道)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入学。乡镇只有一所初中的,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到该所初中就读;两所初中同在圩镇内的,原则上采用抽签定校办法安排;两所中学不同在圩镇内的,采用划片区办法安排。申请到镇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工作或者房产、居住等证明材料,分生工作结束前向中心学校申请提取《2020年秋季高州市初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分生工作结束后向已安排就读的初中申请提取此表。对符合申请到镇外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得拒绝放行。

2.安排时间

各中心学校8月10日前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下载小学毕业生名册,8月20日前完成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并将安排名册(其中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须附送有关资料)报送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各初中学校于9月10日前将实际到校的新生名册(不到校的学生不得列入)报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各中学、中心学校要积极做好“防流控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发动未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入读初中。

(三)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新生入学安排纪律,在确保避免“大班额”的前提下,按照我局下达的新生入学安排计划,根据学生志愿,依据有关政策自主招收小学毕业生。报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行到校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进行书面择优考试;民办学校跨市县招生人数及程序,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各民办学校于8月31日前完成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并将新生名册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9月10日前将实际到校的新生名册报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

(四)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1.在城区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志愿报读城区相关公办初中、户籍地初中或民办初中。志愿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按监护人房产证或经商、务工地址和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就近安排到高州三中、高州七中、高州八中就读。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自行择校,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志愿回户籍地或民办学校就读初中的,须于7月9日前到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毕业小学于7月10日统一到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提取信息登记表发放给家长,家长带信息登记表回原籍中心学校或民办学校申请安排就读。申请回原籍就读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镇内中学就读,不得自行择校。

2.不在城区小学毕业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公办初中入读的,须于7月20日前到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提交申请书、房产证或居住证、务工、经商、社保等材料,由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统筹安排到高州三中、七中、八中就读,不得自行择校。

3.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志愿在该乡镇公办学校入读初中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乡镇内初中,不得自行择校,乡镇公办初中也不得擅自接收;志愿回户籍地入读初中的,自行到户籍地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不得自行择校。

4.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在本乡镇中心学校毕业,需要在乡镇公办学校入读初中的,由中心学校严格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得自行择校。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随亲就读条件且未取得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放行手续的外镇、外市县学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我局成立高州市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职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统筹全市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由镇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教育领导、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组成的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街道)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镇长(街道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镇(街道)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镇(街道)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7月10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

(三)规范管理。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涉及面广,为全社会所关注。为维护良好的安排工作秩序,各学校务必严格遵照本办法。城区初中新生必须全部经我局审核安排,乡镇初中新生必须经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安排。对城区初中擅自安排的新生,我局将予以清退,并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高州市2020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安排详细区域

高州一中区域:光明路以西、引鉴渠以南(光明路桥头至永盛桥头段)、高凉东路以西(至大草坪红绿灯)、东方大道以西、茂名大道(含两边,至挂榜岭隧道口)、府前南路以东(隧道口至府前路红绿灯)、高凉中路以南(至文明路口红绿灯)、文明路以东(至金港湾)、公园路以南(至光明路)包围片区。

公园路双号2-14号,光明路单号511-589号、双号60-220号,光明一至五区,教育路1-58号,沙河一至五区,文明路单号,文明一(含华侨住宅区)至五区,文明巷(原文明一、二、三街),电力一、二村,南新路单号1-139号、双号2-106号,南新三区,文笔路单号175-189号,高凉东路双号502号后,高凉中路单号、双号2-166号,高凉中一、二区,天子路,沙河南一、二、三、四区,沙河新村,博雅新村,缫丝厂宿舍,南湖一、二、三区,茂名大道双号156号后、单号229号后,桂圆路,桂圆一、二区,府前北路单号139号后,东方大道双号,坡耀一、二、三区,耀新一、二、三区,顺景小区,太阳城小区,天子花园,怡景小区,润景新城,润景华庭,长安住宅区,永裕小区,清华园小区,嘉豪花园,嘉福花园,豪景大院,富康花园,富丽名苑,康泰华都,桂圆豪庭、祥和大夏,御名苑。

高州三中区域:挂榜岭以南、高凉西路莉莱江城红绿灯往冼太大桥南桥头、鉴江河包围西南面石仔岭派出所户籍辖区。

高凉西路单号301号后,双号222号后,高州中学高中部,高州一职挂榜校区(原高州五中),南方花园住宅区,环保局住宅小区,红荔路(原工业大道),化工总厂宿舍、电池厂宿舍、灯泡厂宿舍、造纸厂宿舍、氮肥厂宿舍、辅机厂宿舍,丽景花园、莉莱江城、红荔花园、雅景花园、金福花园。

高州七中区域:山美引鉴渠以东(至永盛桥头)、高凉东路以东(至大草坪红绿灯)、东方大道以东片区(不包含山美户籍及潘州谢村户籍,但含山美同进、官杨村)。

高凉东路单号非山美派出所辖区、双号500号前非山美派出所辖区,东方大道单号,谢观路、金色花园、交通村、木林一区、二区、三区、富安苑小区,古郡华府。

高州八中区域:以鉴江河为界,宝光西岸河西派出所户籍辖区(不包含平江区域)。

    宝光一至四区,宝光路,观山路,高顿路,高师路,西岸北,西岸南路(原河西路),华南纸箱厂宿舍,火柴厂宿舍,林科所宿舍,橡胶厂宿舍,气象局宿舍,牛角塘住宅区,宝丰新村,团结农场机关大院,龙湾景小区,碧桂园凤凰城,新宝利豪庭,新华书店河西路生活区,富贵华苑,人民医院北江小区,企业新村,江景花园,鉴江花园。
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分两个校区招生:

(一)北街校区区域:平江区域、山美引鉴渠以西(至潘州东路)、潘州东路以北(至高州农校南门)、艮龙路以东(至金刚街口)、金刚街以北(至妇幼保健院)、环城路以北(至鉴江桥头)、沿江东路以南(至平江桥头)包围片区。

艮龙路单号,双号2-168号,北街,天文巷,赐宝巷,安荣一、二、三巷,集贤街,金刚巷,金刚街,菠萝埗,三元宫,山水尚品,锦绣上城,碧桂园天悦湾,金沙湾1号,江滨名苑,聚宝花园,第一农机厂,西关路(街),沿江一路,沿江二路,黎江巷,沿江一巷、二巷、三巷(原淦江一、二、四村),环城东路单号1-17号,环城西路单号1-155号,环城北路单号,平江街,平江一、二、三区,钰龙湾。

(二)初中校区(本部)区域:冼太大桥、茂名大道西以东(高凉西路至挂榜岭隧道口段含两边)、府前南路以西(隧道口至府前路红绿灯)、高凉中路以北(至文明路红绿灯)、文明路以西(至金港湾)、公园路以北(至光明路)、光明路以东、引鉴渠西北面(光明路桥头沿引鉴渠至潘州东路段)、潘州东路以南(至高州农校南门)、艮龙路以西(至金刚街口)、金刚街以南(至妇幼保健院)、环城路以南(至鉴江桥头)、鉴江河以东(鉴江桥头沿鉴江河至冼太大桥段)包围片区及山美街道(山美同进、官杨村除外)户籍及潘州谢村户籍。

中山路,后街,永镇街,仙桂街,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公园路单号1-15号、15号后,府前北路1-138号、双号140号后,新街一、二、三区,解放街,广场路,文明路1-173号、双号176-188号、190号后,教育路(原人民路)59号后,潘州豪庭,高凉西路单号1-299号、双号2-220号,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双号168号后,高凉东路单号、双号500号前,茂名大道单号1-227号、双号2-154号,聚福新村,集贤新村,聚贤新村,挂榜路,明珠花园,南湖一街,南湖二街,环城西路,新安街,大陵驿巷,南湖路,南华路,南关街,新街,南新路,竹栏街,兴贤巷,小观山街,南府路,南兴一、二、三街,沿江南路,高第巷,城南市场,潘州东路山美派出所辖区1-501号、单号503号后,环城东路双号、环城东路单号17号后,环城北路双号,环城西路双号、环城西路单号157号后,北直街,常平街,升平街,仓边街,乐义巷,马路巷,光明路1-59号、单号61-509号、双号222-590号、590号后,荖园,东门巷,文笔路双号、单号1-173号、单号189号后,文笔一、二、三、四区,艮龙路双号170号后,东升巷,永盛花园,永盛绿洲,东方新城,名仕公馆,南新一、二区,潘州住宅区,坡头(原商业)一、二街,南新路单号141号后、双号108号后,坡头一、二、三区,城南一、二、三区,坡耀住宅四区至六区。

说明:区域划分与详细门牌号不一致的,以区域划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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