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队建活动,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8月25日,高州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干警的监督见证下,组织由该院干警代表组成的评查小组,依法对一起相邻权纠纷执行案件进行现场评查,推进该院庭审和执行观摩评比活动深入开展。 该院干警经过八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成功拆除被执行人李某明在申请人李某才通行路面上所砌的火砖墙,恢复道路通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才与李某宁系邻居,双方房屋相距仅50厘米,2008年,被告李某明在李某宁修建的围墙门口砌了一条长8.7米的火砖墙,致使原告通行受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甚至产生肢体冲突,多年来经镇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而终。其后,原告李某才诉至法院,经高州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李某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在李某宁围墙门口侧面、原告通行3米路面上所砌的火砖墙。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才因病去世,其权利继承人提出变更申请人,经高州法院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李某明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恢复执行后,考虑到该案为相邻权纠纷,高州法院通过分界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多次组织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纠纷时间长,多年来经有关部门处理一直无法化解纠纷,执行和解工作没有取得进展。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高州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深入开展执行风险评估、现场勘验等前期工作,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镇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严格制定专项执行方案,对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科学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图 / 执行现场
当天上午9时 高州法院执行干警联合镇村干部到达执行现场后,随即开展现场布置、警戒安保等工作,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耐心开展释法说服教育,劝导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明及其妻子苏某华、案外人林某梅却叫来七八个人堵在围墙路口,阻扰执行人员进入现场。针对以上情况,该院执行干警在反复劝阻并警告无效后,依法对三人采取强制带离现场措施。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教育后,三人均承认了错误,表示不再阻挠现场执行工作。其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明违法建设的火砖墙进行拆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前
执行后
随后,执行干警继续趁热打铁,联合镇村干部及被执行人亲戚联合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努力,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多年来阻碍申请人通行的不当之处,促使双方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终于得以缓和,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当地镇村干部表示,将以此次强制执行行动为契机,结合高州市“双创”工作部署,强化法治宣传活动,大力整治农村违建现象,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参与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高州法院专项执行行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充分体现了执行干警团结合作、敢啃硬骨头的工作作风,打出了执行声威,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三项队建活动继续走深走实,高州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开展庭审和执行观摩评比活动,对各业务庭的庭审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以及执行前准备、执行行为规范、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评比考核,把该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队建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进一步查摆问题,做到真查、真学、真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开。观摩评比活动结束后,该院还对每个庭审(执行)观摩案件的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排名,评选出优秀示范合议庭2个及优秀示范执行团队1个,各业务庭的得分排名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记功、表彰的重要依据。
庭审观摩
执行观摩
下一步,该院将以深入开展庭审和执行观摩评比活动为契机,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执行质效,推进三项队建活动继续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