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茂名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郭泽火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为群众救火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郭泽火,男,汉族,1954年7月14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高州市石仔岭街道陈大岭相水村56号。2020年9月20日被高州市人民政府授予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2017年12月9日9时许,高州市石仔岭街道陈大岭相水村五保户郭修元在厨房煮早餐时,不小心点燃厨房内的柴火,引致屋内发生火情。
当时,该村村民郭泽火、郭家志、郭祥荣和黄某某4人在郭泽火家一起喝茶闲聊,闻讯后郭泽火、郭家志、郭祥荣3人立即自发前往郭修元家救火(黄某某因有事未参与)。
到场后,郭泽火、郭家志和郭祥荣立即用水勺泼水、水喉喷水等方式开展救火。期间陆续有更多的村民到场帮忙。经过大约半小时的抢险救火,大火熄灭,郭泽火离开厨房后在郭修元屋内突然晕倒。在场村民及时拨打120电话,在救护车到达前,郭泽火的弟弟郭泽志得知消息后赶到现场,在郭祥荣、郭世庆等村民协助下,由郭泽志驾车,将郭泽火送往距离较近的石鼓镇中心卫生院抢救。经石鼓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实施抢救,于当天上午11时15分宣布郭泽火因窒息死亡,并出具抢救纪录。
本次公示自2020年11月13日开始至2020年11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茂名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68-2912251,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二号茂名市公安局办公楼3016室。邮政编码:525000。
茂名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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