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高州市长坡镇某村村民卢某勇、卢某茂与卢某均、卢某进为同村邻居,但四户人却因房屋门前通道通行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近日,高州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促使一起长达5年之久的道路通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推进“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执行活动继续取得新成效。申请人卢某全、卢某均、卢某进为此专门前来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此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案情简介
卢某勇、卢某茂、卢某均、卢某进的房屋呈一字并列而建,一直以来,四户居民均是通过门前的唯一公共通道出行。2015年3月起,卢某茂、卢某勇两户擅自占用门前公共通道建造围墙,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长坡镇政府多次责令其恢复门前公共通道均无果,其后依法将卢某茂、卢某勇两户的违建围墙强制拆除。在此期间,卢某茂一家向卢某均泼尿并将其打伤入院,达到轻伤一级,被告卢某茂为此入狱一年,其母亲葛某被治安拘留15天。2015年6月,卢某茂家人再次用砖头、柴木围蔽其门前的公共通道。2016年,卢某勇也用砖头搭建围墙,并于2019年5月再次围闭建造围墙和门楼,造成卢某全、卢某均、卢某进等户的唯一通行道路再次受阻,经镇村两级干部多次调解均未能成功。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某全、卢某均、卢某进将卢某勇、卢某茂起诉至高州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卢某茂、卢某勇应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各自房屋前通道上的砖墙拆除,并将道路上的杂物清除,恢复道路正常通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卢某茂、卢某勇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卢某全、卢某均、卢某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考虑到该案为排除妨碍纠纷,当事人均为多年邻居,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高州法院多次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家中进行调解。但由于纠纷时间长,被执行人态度强硬,调解工作一直没有取得进展。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高州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考虑到本案被执行人对抗情绪较为激烈,可能会出现紧急突发情况,高州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执行风险评估、现场勘验等前期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严格制定专项执行方案,对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科学分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阳光、透明。
“开始行动!”
随着执行现场指挥人员一声令下,警戒组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迅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并把无关人员请离执行现场。执行指挥组干警进入执行现场,指挥施工人员将堆放的杂物搬离现场。此时,被执行人卢某茂的母亲葛某和父亲卢某强行冲进执行现场,企图阻拦执行。执行干警见此情形,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迅速将其带离现场。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卢某茂的父母卢某、葛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逐渐软化,并自愿写下悔过书。另一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施工队人员依法开展强制拆除工作。经过三个小时的紧张施工,被执行人在道路上堆砌的砖墙和杂物被全部清除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执行前
执行后
法官提示“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相处应多点进行换位思考,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打通各自心中的“成见之墙”,便能减少许多纷争,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容人有量,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仅有利于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团结宽松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高州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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