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秘密账号
我非常清楚记得:2017年3月21日,第一次出庭,其中有一个蕴含信息量很大的法官与农行代表的问答。
江剑兵(法官)问:“为何贷款账号:6228481178373052474为空(即是:没有任何资金流入)?” 林浩宁(农行代表)答:“35万打入了另外一个账号,而不是《贷款合同》的账号。如果你们法院要的话,我们农行可以提供详细的流水账清单。”
要知道,银行贷款款项是必须打入《贷款合同》指定的账号,而且必须是专款专用。由《贷款合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借款用途】:房屋装修。【借款种类】:房抵贷-消费。【管理要求】:用信时必须提供用途证明,严格按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防止贷款挪作他用。让我们来深挖农行原本狰狞的面目……
疑问一:这个秘密账号到底是什么回事?秘密账号是谁的名字? 疑问二:为何农行要违规把35万打入这个秘密账号?是谁做的手脚? 疑问三:这笔35万贷款肯定不是专款专用,最后到底流向了哪里?流向了谁的账户?流向了多少个账户?什么用途?想必农行是一定知道的。 疑问四:参与骗贷的有关农行人员,你们是否从中得益?得益多少?亦或是全部瓜分了?徐意兰最后成了一个被骗得一无所有的傻瓜?
这“四大疑问”基本可以推断得出,农行当初为何拒绝回答,不作任何信息透露,一直隐瞒贷款事实真相的原因。
谜底会在以后的章节里一一向读者揭露。
结束语:隐瞒事实真相的背后,必定是自私的人性和有着不可告人目的。
图一:潘州豪庭C区一幢1606房《抵押清单》
图二:《贷款审批通知书》,黄色划线是关键的部分。
图三:《借款凭证》,画红圈的内容“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是农行最无耻的烙印,可见造假习以为常。
图四:没有任何资金流入的贷款账号:6228481178373052474
图五:我这个所谓的“担保人”,直到今天都还未见过贷款原件,更勿说收到农行的贷款合同。
图六:“李志的签名和指模”,全部都是犯罪嫌疑人徐意兰和高州农行信贷部相互勾结,伪造的。
以上资料(节选),全部由高州法院复印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