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迷的疑团
由于农行捂紧不公开“骗贷”的房产资料等,直到2018年2月27日,我收到茂名中院1427号《判决书》为止,我心中总有太多的疑团从未解开过。
用来骗贷的房产,在骗贷前的权属只属于我本人,徐意兰是如何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什么手段?或者什么关系?在谁人的帮助下作了变更,加上了她的名字?直到3月初的某一天,当我遇到朱国瑜(茂名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全国著名反腐名人)的时候,他提醒我到房产局去查询必定有所收获。一语惊醒梦中人!
带着重重的疑问,2018年3月12日下午我来到了高州市房产局档案馆。在保存的全套资料中,我看到了明显的涂改,以及全部都是伪造我签名和指模的造假材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抽丝剥茧,徐意兰自从2003年一直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工作过。一个全职的家庭煮妇何来如此大能量,能轻易贷款到几十万元?真“不简单”!
在整个走访和上诉期间,我总能感受到一个“无形的大手”在阻拦着我,已渗入到银行、司法等政府部门!围绕着“无形的大手”、相关的房地产公司、房产局、农行、公检法来分析,进行还原事实的真相。如果没有环环相扣关键人物的紧密配合,是完成不了这样的“伟业”!徐意兰只不过是一个被人操控的“扯线公仔”而已。很明显,这是一个有步骤有计划的犯罪,背后必定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些人到底是谁???
相信,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结束语:请看看天空中的月亮,现在看得很清楚,很真实。可如果太阳出来,就根本看不见月亮了。
附录:这是徐意兰勾结高州市房产局和高州市永明房地产开发公司,非常明显通过涂改《广东省私有房地产权登记证》:
图一:1、把【占有房屋份额】由原来的“全部”涂改为“1/2”。 2、把【房屋所有权性质】由原来的“私有”涂改为“共有”。
图二:
图三:当年审批同意的高州市房产局局长为“梁武”,后被判刑入狱。
图四:当年在永明房地产开发商“黄永明”的帮助下,出具伪造的《房屋交易买卖委托书》,变更权属。
图五:所有“李志”的签名和指模,全部都是徐意兰伪造的。
图六:
把“房产权属”原只属于我个人的房产,非法变更为“共有”,添加上她(徐意兰)的名字后,再勾结农行信贷部的员工进行骗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