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风云突变
2018年8月29日,我收到了省高院(2018)粤民申4880号《民事裁定书》,对“高州农行内外骗贷一案”作不予受理的驳回。
从6月份的“立案审查”到现在的“驳回再审申请”,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个中缘由不言而喻。
原本以为省高院会公正些,但却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省高院为了不肖儿子可谓用心良苦,几乎忽略了二审枉法的所有关键。虽然如此,但我们仍能从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判词来解读出省高院公开和隐晦的表达: 由你李志本人提供的所有申诉材料和茂名中院终审判决书的内容,已悉知:徐意兰和高州农行恶意串通,假冒李志本人的指模和笔迹骗贷35万元,农行《贷款合同》无效,故意诬告陷害李志是铁的事实,这是一宗金融骗贷刑事案件。 遗憾的是,茂名中院不同意,农行更加是不同意。你只能算是当黑不好彩,碰到银行和法院两大有钱、有权、有势的部门。你一个屁民,这点冤屈算什么?比你还要冤的海了去了! 如果判你胜诉,则牵涉到农行内部千丝万缕有利益瓜葛的一大帮人,权衡利弊,注定只能牺牲你李志一人。要知道,法院是法律的代表,歪曲法律条文原意也好,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也罢…… 一切都是我们说了算,你又能如何?! 相比底下,维护法院的脸面和银行的利益,比起维护一个普通平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哪一个更重要?当然是不言而喻。对公正践踏一次又如何? 想必你李志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喜欢就继续上诉和举报。有用吗?拖得起吗?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必等到最后“幻想”破灭后,才明白官官相护,以及比老虎还要凶猛的公权力之厉害呢?何必为此继续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呢?! ……
三级法院在铁证面前公开徇私枉法,杀人于无形。受害人整天到处奔走号呼喊冤,却是状告无门!难道公检法、纪委监委都是形同虚设?对现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极其鲜明的反差和讽刺!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高压反腐打黑,3年内两次修订《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扎紧篱笆,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象严加武、陈克铁、李卫华等之流的法官依然当没事发生过一样?!他们绝对是中国司法界的蛀虫和腐败的典型代表,是制造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的源泉。公开改写法律的底线,令人发指。
还我清白! “有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现时司法现状的真实写照!案子虽然小和简单,却将三级法院枉法裁判,恣意践踏法律,公开失职渎职的最后遮羞布扯得一干二净!
哀! 一个平民老百姓的维权之路是何等的艰难和漫长……
结束语: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
附录:第一、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17〕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既然是一方冒充另一方的违法犯罪债务,被冒充的一方必定毫不知情,又何来约定为“个人债务”之说?!省高院黑心法官严加武完全黑白颠倒,枉法裁判,公开包庇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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