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高州法院执行局“玩漂移”不立案,非法拍卖本人百万房产!
据我查证,2020年11月,高州法院执行局悍然推翻茂名中院民再40号判决,疯狂违反司法程序,直接绕过立案庭,不立案(事实也无法立案),对本人合法持有的潘州豪庭C区一幢1606房进行非法拍卖。赤裸裸的明火执仗!
早在2020年10月期间,农行何庆基(行长)、伍军(法律代表),执行局的罗结权(审判员)、曾国忠(副局长)、罗勇(正局长)为了鲸吞垂涎已久的本人百万房产(与贷款无半点关系),狼狈为奸,组成贪腐的“五人老虎团”,串谋共犯,私自冻结,然后非法上拍。严重职务犯罪!
今年4月20日,茂名检察院对我举报“执行局枉法裁判,非法拍卖本人房产”的《回复函》中说“无证据证明法官失职渎职”。是多么的讽刺和打脸! 4月24日,高州法院紧跟形势,在《受理问题线索答复意见书》中更加毫无廉耻地说“拍卖是合法的”。请问何来的底气?! “政法整风”期间,尚是如此猖獗,平时恶劣到什么程度,我们真的难以想象!!!
本人恳请中央督导组、省驻茂名市政法指导组、高州茂名市纪委等相关的政府部门,高度关注此特大的司法腐败案件,迅速介入,对罗勇、曾国忠等这些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仍然顶风作案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严惩。
附录一:民再40号判决,认定农行违法发放贷款,《贷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1606房与贷款无半点关系。即是说:1606房的冻结和拍卖,既无法立案,事实也没有立案,完全违法违规。(节选):
附录二:(2020)粤0981执1889-1号《拍卖 执行裁定书》,高州市农行和执行局相互勾结,胆大包天“直接绕过立案庭,不立案”,私下冻结,非法拍卖。
附录三:司法拍卖网截图(高州法院执行局非法拍卖受害人合法财产的铁证。)(部分):
附录四:4月20日,茂名检察院对我举报“执行局枉法裁判,非法拍卖本人房产”的《回复函》。彻底打脸“政法整风”!
附录五:4月24日,高州法院的《受理问题线索答复意见书》。既无耻,又打脸茂名检察院!(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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