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68|回复: 5

求复合遭拒,男子刺死高州女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7 1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2012年11月24日19时08分,茂名高州女孩小婷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与自己朝夕相处20载的亲妹妹小露,在来接她们上班的大巴车前,被妹妹前男友苏某猛刺几刀,倒在血泊里,再也没有醒来。苏某随后挥刀自杀,后经医院抢救脱险。
  近日,市中院以苏某造成小露死亡的恶性后果,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恋爱分手怀恨在心
  小婷和小露是一对亲姐妹,两人年龄相差不大。据小婷介绍,2010年9月,她和小露同时进入广西玉林电子工业学校读书。正是在这里,她们认识了同班同学苏某。
  在小婷印象中,苏某“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不怎么跟其他同学交流,喜欢独来独往”。但认识小露不久后,苏某对小露展开猛烈爱情攻势,“具体就是写情书,请吃饭。” 小婷说。
  一番“狂轰滥炸”下来,小露逐渐被感动,之后两人以情侣关系交往。但晚上在宿舍睡觉时,小露多次悄悄告诉姐姐,苏某“有点古怪,而且脾气非常不好,动不动就为一些小事吵架”。言谈中,小露流露出分手的意愿。
  2012年6月,苏某进入东莞万士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士达公司”)上班,他极力劝说姐妹俩来东莞,称可以将她们介绍进公司。
  在苏某一再邀请下,小婷和小露来到东莞,进入松山湖另一家和万士达公司有些关联的企业——联胜(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胜公司”)。姐妹俩被公司统一安排在位于东城的万士达公司住宿。上班时有专门大巴接送。从事此项劳务派遣的,是一家名为东莞市博凯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
  2012年八九月份,进厂几个月后,因不堪忍受苏某的“古怪脾气”,小露正式提出分手,但遭苏某拒绝。苏某甚至为此威胁她,“如果不接电话,就找你家人麻烦。”
  小婷说,妹妹死前不久曾告诉她,有一次,苏某强行将她带到一个出租屋,用绳子将她的手捆住,还掐她的脖子,她差点窒息。后来她谎称肚子饿想吃夜宵,才得以脱身。
  经历此事后,小露更坚定了分手想法。但苏某却经常以“我要杀死你爷爷”、“我要到你家泼汽油”等话语威胁。因为失恋,他甚至辞掉了工作。
公共场所行凶后自杀

  2012年11月24日,从早到晚,苏某一共给小露打了15个电话,其中大部分小露都没有应答。小婷说,“我们都上夜班,白天在睡觉,而且妹妹也很烦他,所以就没有接。”

  当天上午10时,“妹妹说,‘他又打电话来,说已经找到爷爷住处,一开门就会将老人家杀掉。”姐妹俩以为又是威胁,都没有太在意,又沉沉睡去。

  当晚7时,小婷和小露走出宿舍,此时,接送工人去往松山湖上班的大巴已停在外面。姐妹俩像往常一样排队,等候上车。此时,守候已久的苏某冲了出来。

  “他将手搭在妹妹肩膀上,要她到旁边好好谈谈。妹妹不肯。我上前劝解,他竟朝我扑过来,还掏出水果刀划伤我的手指。”小婷说,她的左手食指也因此留下了一道疤痕。后来,苏某持刀冲向小露,对她的胸腹要害处猛刺几刀,致其当场身亡。然后,苏某又捅了自己一刀,并抱着小露,双双倒在血泊中。后经抢救,苏某活了下来。

  2013年5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判中,院方认为,苏某虽造成了小露死亡的恶性后果,但被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故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日前,小露的家属将苏某、小露生前所在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三方同时告上法庭,认为后两者对小露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对此民事赔偿一案,市第一人民法院将择日审判。

  律师说案

  死者生前公司和劳务公司有赔偿责任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何妙佳律师表示,事发时,小露已打卡,可视为上班时间;联胜公司将登车地点安排在厂外而非厂内,属过错;事发时,小婷曾大声呼救,却无任何安保人员营救;公司未及时为小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为关键的,小露入职时并未毕业,而用人单位也没有进行核实。因此,二者对小露死亡带来的损害后果,需进行一定额度的民事赔偿。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6 22:4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累计签到:39 天
    连续签到:1 天
    发表于 2013-7-17 11: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到搵人条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7 13: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遇到这些心理有问题的男人,真系死都有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7 14: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现在某些人杀个人对他们来说好像没事,恐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7 16: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桂林
    应该立即执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7 22:4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旧年我在周屋,我老婆就去万事达上班,6月份走爹,冇清楚这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高州论坛 (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98102440668 )

    GMT+8, 2024-9-21 01:46 , Processed in 0.08813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粤ICP备2022108349号 X3.4

    © 2001-2023 粤ICP备2022108349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ICP备2022108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