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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派出所巧化解民工溺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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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09: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日前,高州市公安局潭头派出所民警协同高州市潭头镇维稳中心干部快速反应,公平公正协调化解了一宗因民工不慎落水身亡引发的赔偿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7月15日中午,高州市潭头镇一建筑工地务工的民工,中午下班后难耐酷热,独自到工地旁的河边洗澡图个凉快,不料失足跌进河中被卷入暗流,当工友发现并施救时,该民工早已沉入河中不见踪影。
       高州市公安局潭头派出所民警闻讯即赶到现场,顶住烈日酷暑,与打捞人员一起积极展开救援。但由于河段水流喘急,水下情况复杂,救援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后来落水者被打捞上岸时,早已断气多时。该民工家属在现场得知情况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聚集人员到工地讨说法。
       为妥善处理死者善后工作,避免事态升级发展,潭头派出所民警协同潭头镇维稳中心干部迅速组织了死者家属与工地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中,工地老板认为意外发生在下班后,事发地点不在工地,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而死者家属方则认为,死者是在工地打工期间意外身故,所以要按最低工伤身故赔偿8万元。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对此情形,民警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并采用“隔离法”,分开冷静,分头做思想工作。
       对死者家属方,民警强调意外发生在工作之余,自行下河洗澡属个人行为,发生意外应负主要责任;对工地方,民警要求工地老板要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死者家属基本尊重,并指出工地方存在隔热条件不好,用水不方便,未为员工提供基本消暑条件的责任。最终,在该所民警及维稳中心干部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由工地方一次性支付融死者家属殉葬费等共4万元。至此,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该起纠纷调解工作从当天下午3时一直至晚上11时多,民警废寝忘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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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13: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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