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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2013年8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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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14: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发挥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承诺依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公务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因业务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坚持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利用局网站公开业务办事指南,惠民项目全部移交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大学生转正定级、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承诺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申请、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因公出国政审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职业资格初级证书核发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干部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干部退职承诺30个工作日审批办结,为提供群众优质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行风政风。
  三、坚持肃纪整风,坚决处理违纪行为。全面整治干部职工庸懒散奢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影响群众办事被投诉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四、坚持廉洁从政,建立拒腐防变机制。加强《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重点监督退休审批、人事调动、社保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的防控;签订拒送、拒收红包责任书,承诺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自律。
  对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届人士进行监督,我局将真诚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2384。
  监督投诉邮箱:gz6662384@126.com.


       高州市物价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机关,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贯彻执行《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和结果。
  二、依法制定或调整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价费监管力度,加大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对有关单位提出的调、定价(费)申请,限时办结。
  五、在制定和调整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性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的商品价格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决策更科学、更透明。
  六、价格违法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制度,在执法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法律文书规范。不越权执法、不粗暴执法、不违法执法。
  七、强化检查,惩处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和投诉,我局均予受理,不推诿扯皮,不刁难群众,认真核实,公平公正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为举报投诉人保密,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差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尽量做到“减程序、减时限、减要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九、严格遵守物价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一切公务活动必须按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执行,不得参加被管理、检查和服务单位组织的“调查、考察”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推销物品和购买廉价商品,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以上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6112


       高州市林业局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组成部门,我局现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重点整治林业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失位缺位、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打造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政型的林业党员干部队伍。
  二、对于林权证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流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发证,林权登记根据面积大小实行分区域计价收费,工本费5元/证。
  三、对于林地审核同意书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流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结,费用按省征占林地的地类计征。
  四、对于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办结发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收费根据育林基金,按木材的材积每立方30元计征。
  五、对于木材运输证的办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予以办结发证,此事项不予收费。
  六、对于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及抵押登记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流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结,此事项不予收费。
  七、对于违反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森林公安审批,对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7日内制作《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森林公安审批后予以立案侦查。
  八、对于林权纠纷争议案件,由当事人递交《林权争议调解处理申请书》,并在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经审批后予以立案并依法调处。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举报电话:0668-6690966。


       高州市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市安监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将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茂名市下达的指标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公开办事指南办理项目流程图,属我局行政许可办证的项目,全部授权市投资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自受理之日起按法定审批时限缩短一半时间办结;切实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做到“零推诿”、“零差错”、“零投诉”;符合条件的事项“立即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减少环节“联合办”。
  三、廉洁从政,务实为民。本局干部职工虚心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建立完善腐败防控机制,实现无乱收费,无乱罚款,无乱作为,无损害群众利益的目标;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办事依据、程序和时限,并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反映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告知办理结果。
  四、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以罚代管、罚过放行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不纵容、不护短、不放过;坚决追究责任,重拳“打非治违”,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对安监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6662656


       高州市工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我局向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登记程序,减少登记环节,凡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告知。落实限时办结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注册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更新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强化监管的职责意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传销等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积极调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和谐。进一步完善12315投诉中心建设,确保各类投诉及时解决。一般的消费投诉,自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调解终结。
  四、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扶持、鼓励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损农等不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在市场流通。
  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对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执法、“吃、拿、卡、要”等不正当行为和“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电话为6665489,消费投诉的举报电话为12315。


       高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质监形象,更好地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重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标准化、计量技术基础工作,开展集贸市场以及镇村医疗卫生单位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秉公办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创建“红旗窗口”,提升服务水平。积极热情为企业提供高效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科学公正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强化程序,杜绝虚假报告。开展“红旗窗口”创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对待、有问必答,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缩短办结时限,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即时办结,变更、换发、新办的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三、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公开质监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公开收费依据、范围、项目、标准;公开服务对象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开执法人员和办事人员身份、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承办事项和服务项目实行跟踪回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六个不准”,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务实清廉,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
  以诚恳虚心的态度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的监督,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6664295。
  举报投诉电话:12365。


       高州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打造服务型的税务机关,现结合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高州市地方税务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请予监督。
  一、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我们将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方便纳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原则,积极构建规范和谐的办税环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公平、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
  二、认真落实好服务事项
  全市地税系统将热情为纳税人做好税务登记、税费申缴、发票领用、涉税事项受理、纳税宣传辅导等相关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明确涉税办理时限
  1.对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销代开、外出经营证明登记等相关业务,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2.除城区非住宅类及乡镇存量房交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其他的房屋交易转让,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3.对申请税收优惠减免,资料齐全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4.对能即时解答的业务咨询,即时答复;对不能解答的复杂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丰富细化服务内容
  我们将大力优化办税环境,落实“一站式”服务规范,并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不同需求,提供首问责任制、二次优先、提醒、预约及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五、规范文明办税行为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使用文明服务用语,认真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做到回答问题清晰、准确,办理涉税事项优质、高效。
  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
  我们将进一步公开办税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电话等,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宣传指导。
真诚地希望社会各届和广大纳税人对高州市地方税务局的服务承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监督电话是:0668-663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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