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阿傻等人相约,年底出一本集子,因为懒,到追稿了,才发觉还差一大截。
现在先把其中一个小故事贴出来,望批评批评、指点指点。
玲的故事 玲是个不幸的女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离婚了。其实这不知道算不算离婚,因为他们什么手续也没有,只是她离开了那个和她有个孩子的男人。 我和玲其实是同事,搭客只是我业余增收的一种手段,我真正的职业是“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的厨棍。我和玲很谈得来,很多人都认为她就是我的小姘,天地良心,虽然我多次想将她收编为我的“闺蜜”,可惜未能得逞。我和她能成为知己的原因很简单,我是有故事的人,而她是有事故的人,两个同病相怜的家伙是很容易剖心置腹的。玲其实还很年轻,那一年她才二十三岁,而我也就二十六。 我爱喝点小酒,特别有女孩子陪伴的时候。据说让流氓耍得最理直气壮的一句话就是:女人不醉男人就没机会。但当女人不醉的时候,男人装醉其实效果也是一样的。 玲爱吃车站旁边的那档螺狮粉,所以她常带我去那里宵夜,她每次都点一碗加辣的,我吃不了辣东西,于是便另叫了一碗汤河粉加一瓶啤酒。每次当玲听到啤酒两个字,眼里便露出鄙夷之意地说:“又要开始发神经了-----------。” 玲其实很漂亮的,据我所知有两三个男孩在追求她。每次玲接到别人送来的鲜花的时候,她的眼神就变得忧郁起来。我知道刚开始她和我粘一块的时候,就是有意利用我做挡箭牌,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离婚的事,她之所以放心地和我粘一块,据说是她认为我对她没有杀伤力,这让我很是失落。我承认我猥琐,但猥琐到让女人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安全,我不知道这是褒还是贬。 知道玲离婚的那天,我记得是七月十四。她的家(正确一点来说,应该叫娘家。)离茂名市区不远。下班后,她叫我载她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的心情是挺好的。但回到公馆旧收费站附近时,发生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本来在我后边的玲吱吱喳喳地说着话,忽然间她就静了下来,我觉得奇怪,便回过头来看看她,只见她两眼不安地看着我左前方的一辆摩托车,我顺着她的眼光望过去,只见那辆摩托车上坐着一个约二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那个男子的前面的油箱上,正坐在一小大约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她双手正紧紧地抓住后视镜的两条柱。我当时没有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事,只是加着油门向前行驶,当我和那辆摩托车并排在一起的时候,那车上的小女孩转过头来看着我们,忽然用手指着我身后的玲叫道:“妈妈,妈妈---------。”那个开车的男子转过头来,他看见玲的时候,脸色一黑,对着小女孩喝道:“别放手,抓紧了,她不是你妈妈,你妈妈死掉了。”小女孩带着哭腔说:“是妈妈,就是妈妈--------。”男子骂道:“不要乱叫,不是你妈妈。”一加油门,车子便向前迅速窜去,一会儿拐了个弯就不见了踪影。我大为惊讶,偷偷地从后视镜里看了看玲,只见她已经泪流满面,我大吃一惊,连忙在一边停了下来。我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怎么啦。”玲擦掉了泪水,吸了吸鼻子说:“我没事-------。”我疑惑地指着那摩托车远去的方向,小心翼翼地说:“刚才那个是----------。”玲调整了一下情绪,眼神中透露着坚毅但又夹带着一丝无奈的说:“那个男人是我老公,那个小孩是我的女儿。”我惊讶得差点咬到了舌头。玲用一种挑衅式的眼神冷哼着对我说:“怎么,不可以吗。”她的这种眼神让我感觉到了一丝寒意。多年后,当我知道我泡的那个女人是顶头上司的干女儿,那个老恶棍找我谈话时,我望着他用的就是这种眼神。眼神中的“挑衅”,其实是下意识的一种自我保护,当你心中的那一点秘密正被无情地一点一点的剥开的时候,你恐惧、你徬惶、你无助,于是自然而然地眼神中就会表现出挑衅的意味。 我把头转过去,轻轻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点意外。”玲叹了一口气说:“走吧,我慢慢地说给你听。”于是在回她家的后半截路上,玲向我讲述了她那段伤心的往事。 玲其实是个养女。在我们那个年代,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是很严重的。玲是她亲生父母的第三个女儿,她的父母想要生一个儿子,但家里穷又养不起那么多孩子,于是便把她装在一个纸箱里扔在了路边。她现在的父母发现她后,看见她哭得着实可怜,起了怜悯之心便把她抱了回来。刚开始的时候倒也视如己出,但后来他们也生了一个儿子,于是玲身上的宠爱便被转移到了弟弟的身上,从她懂事的时候起,村里就常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欺负她,说她是捡回来的野种。打小她心里就比较自悲。后来她上了初中,她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中考的时候,以很高的分数考上了一间很好的学校。但她的养父母说:“家里穷供不起她念大学,所以高中上了也是白上,不如在家里帮忙减轻一下父母的负担。”哭了一个晚上之后,她同意了,她知道自己是个捡来的孩子,父母把她养大已经很不容易,她也不忍心给他们更多的负担。 一年后,玲的弟弟也参加了中考,但考试的成绩很不理想,她父母想他再回校复读一年,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意。父母见玲平时和弟弟的感情很好,便要求她来做他的思想工作,说什么现在不读书将来就没有出息,只要他考得上,砸锅卖铁也会供他读。 玲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提出到外边打工来补贴家里。于是在十六岁那年,她走进沿江路的一间小餐馆里,开始了她的打工生涯。就在这她打工的这间小餐厅里,她认识了她的老公,那时他对她很好,只要知道她喜欢什么,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她手上。这让刚走出社会的她很感动,她觉得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能对她这么好,这是一个值得付托终身的男人。于是,她们同居了。但是这个男孩没有固定的工作,他唯一的收入就是帮一些地下赌场看风,每天挣取一百几十元的小费。在那个时候,每天有一百元以上收入,可以过得很舒心的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男孩喜欢赌博,所以最后能拿回来的也就所剩无几了。后来这个地下赌场被取缔了。于是男孩便失去了经济的来源,男孩没有去找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找人打麻将,输光了就回来问玲要钱。 玲怀孕了,老板怕她有闪失便结账叫她回家了。玲不敢让养父母知道,于是便整天窝在那间小出租屋里,日子也就更加拮据了。据玲所说,那段时间,她这个所谓的老公经常几天不见人影。最困难的时候她口袋里只有十五块钱,他回来后,拿了十块钱又出去了。玲只能每天煲一点稀饭喝,一包榨菜吃了五天,常常感到头晕眼花。 玲将要临产的时候,她老公也不在家。这天中午,她觉得肚子很疼,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什么也不懂,于是便躺在床上,心里想着睡一会就没事了。后来越来越疼了,血水顺着她的大腿往下渗,她害怕了,她觉得这次她要死了,她哭着打开门走了出去。她顺着楼梯艰难地往下挪。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房东回来了。看见她的样子大吃一惊,连忙把她送到了人民医院,给她垫付了钱,在她生完女儿后还给她炖了鸡汤。 在她出院后第三天,她的老公才出现。一个星期后,玲的养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她的养母抱着她痛哭了一场后留下了五百元。 这一年,玲十七岁。 玲进了他老公的家门,没有摆酒席也没有登记。玲以为有了孩子老公就会长进。但她错了,她老公不但没有长进,反而变本加利了,常常在外面喝得醉薰薰才回来,还隔三差五地打她一顿。 终于在女儿三岁多的时候,她再也忍受不住了,她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回到了养父母的家。养父母没有说什么,默默地重新接纳了她。这两年来,她老公没有来找过她,于是这段婚姻就算是结束了。 玲说到伤心处的时候,紧紧抱着我的腰,伏在我的背上痛哭,泪水把我背后的衣服弄湿了一大片。我的脸迎着风,湿润的眼眶矇眬了起来。本来心里对玲的那一丝猥琐的幻想,瞬间化作了怜悯。 此后,我和玲就更加的“铁哥们”了。你是无法想像,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做哥们是件多么痛苦的事,用网上的话说就叫:我恨不得马上太监。我常常暗示性地说:“其实真正的哥们有很多东西是可以分享的。”而这个时候,玲就总会踢我一脚,笑着骂道:“你去死吧-------。”我想,我是生不如死。 有过经历的人都知道,由怜生爱是最要人命的。我只想尽量摆脱“哥们”这个阴影,如果我那时候我知道黄小琥的歌词里有那么一句:你从不知道,我想要做的不止是朋友,还有那么一点温柔的娇纵------------。我一定会天天唱给她听。 这种日子大约过了三个月。我终于又逮到了一次酒后装疯卖傻的机会,我抱着她强吻了一下,她推开我厌恶地说:“又吃老娘豆腐,你小子嘴巴很臭啊。”我睁着血红的眼说:“少废话,老子喜欢你。”玲不屑地说:“我拷,又开始发神经了,咱是哥们,懂不懂。”我撇撇嘴说:“去他妈的哥们,男人和女人之间有这么纯粹的友情吗,就算有,也他妈的迟早一天友情变奸情。”玲恨恨地说:“你就他娘的是一个种马。” 玲开始疏远我了,三天后,她更是离去了。当她的室友把一封信给我的时候,我开始后悔了。我把连忙把信拆开,玲那娟秀的字迹让我肝肠寸断:我知道你是一个好男人,你能找到一个给我更好的女人,本来我们可以做知己,但你捅破了我们之间的这层纸,我没办法再骗自己,我只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我配不起你,不要再想我了,你会更幸福的--------。 我拿着信纸冲出了门口。门外只有来往勿勿的车流。我抱着头蹲在马路边,半晌,我冲着行色勿勿的人流大喊:“你他妈的给我回来-----------。” “神经病啊。”被我吓了一跳的人们留下了一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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