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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事,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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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19: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2014年9月1日起高州交警部门采取现场拍照后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处罚      高州市公安局温馨提示:根据省交通条例和高州市人民政府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有关规定,以及我市创文办“告别不文明、宣战脏乱差”百日整治大行动具体要求,针对市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交警部门对在市区道路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采取现场拍照后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处罚,今后不再在违章车辆前档风玻璃张贴《违法处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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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大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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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0:0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很多人的家搬了会收不到的!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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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0: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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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3: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好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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