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镇江镇南部的一条中等村庄,村背靠山,人口1200多人,我儿时的家乡是风景优美、物产丰富的好地方。 有山,我们村山地近2000亩,出产松木、山柴,因为有大量的松木和山柴,所以在没有石油气的年代从不缺柴烧,让其他村庄羡慕不已,正因为松木山柴多使我们村的陶瓷厂、砖瓦厂燃料能自给,使生产队的多种经营收入丰厚。 有水,我们村有一个几十亩的水库,清洁的水源不仅供应优质的生活用水,而且能满足本村和邻村的农业用水,我和村中小伙伴们还经常到水库游泳呢。 有良田,我们村土地肥沃,加上有充足的灌溉用水,确保了旱涝保收,再加上良种良法种植产,单产高,经常有外地的参观团到来参观。 然而,时过境迁,现物是景非了,自从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久本人到外地谋生了,远离了心爱的家乡很久,但毕竟那里是我的家乡,是我的根,现当回到村里所听、所见、所闻另我大失所望:农田大量被占用建屋;到处垃圾成堆;从新圩入村的2公里道路路肩杂乱的野木丛生高达2米,我们好象从森林夹道中穿行,一不小心小车被刮得满身是伤;山岭被外地人全部种上速生林,由于改种了速生林,山溪干涸了,不象以前那样有潺潺流水;水库被外地人养鱼、养鸭、养猪,水变成黑色了,整个水库乌烟瘴气,水库到了死水水位,村民怨声载道,想到这些我特别羡慕邻村美丽整洁的山口村了。针对村中见闻,我详细了解了原委,原来问题出在管理上,村班子就那么二、三个人,长期没有换届选举了,在任的不想走,想重选的力量又薄弱推动不了选举,毕景20到65岁的人都在外谋生了,无暇顾及这些事,在任的某人已被公认为村霸了,主要体现在,一是2000亩的岭出租给外地人种树收入多少,收入入了谁的腰包无人知晓,有人说年收入在20到30万元,已出租10年了,二是几十亩的水库以每年900元租给外地人,甚至租期达20年,三是个别热血青年要求开会换届选村长,提出村财务的问题立即招致黑社会青年(外村人)毒打,打了多伤村某人都能摆平,也不用付伤药费。村民对村干部已经失去了信任,例如每年的年例需要一笔开支,村民就自觉按人头将钱交到年例头的那户人家,由年例头统筹开支年例活动,不允许村干部参与了。 我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明确了村民自治管理中各项规定,对照这个法村某些人不是违法了吗?各级政府管过吗?上有镇政府,再上一级有市政府,如果这些机关都依靠不了,那老百姓只能徒叹奈何了。 我牵挂的家乡,我爱你,但你又让我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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