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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陋风劣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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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9: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一、禁  忌、咒  符


  (一)禁 忌
  禁忌是日常生活中不成文之戒律,多由迷信与愚昧无知所造成,这种观念和习俗在境内中传承、遗留明显。高州县民间禁忌颇多,可分为行为与语言两类。行为的如:门前屋后忌随便动土,一年内只有冬至日、小年晚和年晚百无禁忌,诸事皆宜,但仍忌骂人、说不吉利话。忌入产妇之屋,忌戴孝入屋。打喷嚏则连曰“大吉利是”。突然受惊则连吐口水,曰“呸你!呸你!”。忌孕妇摸东西,妇女内裤忌乱晒,忌妇女上树、上屋脊、到种鱼池,孕妇忌食兔。结婚送礼忌送钟。婚礼忌单日,喜庆忌摔器皿。年初一忌扫地、晒衣、动锄,年初三忌“赤口”,生产、经商、探亲都不出门。农历六月忌结婚,考试忌食蛋。孩子忌指月亮、忌吃鸡汤、鸡爪、鸡嘴。语言方面的有:生意人称大井墟谓大利墟,称黄利墟谓旺利墟,称石鼓谓金墩,草袋曰草利,扁担曰担湿,猪肝曰猪湿,猪舌曰猪利。水上人忌语“翻、帆、箸”,叫“翻风”为“转风”,叫“翻转”为“顺转”,“帆”为“巾离”,“箸”为“筷”。烧窑人忌称“红”。一般人称“韭菜”为“快菜”,猪血谓“猪红”,称人死曰“过背”、“冇在”。逢年过节,喜庆日子忌讲不吉利话,诸如此类甚多,总之,凡事讲究吉利,避害趋吉。

  (二)符 咒
  禁忌是防范性的,咒语则是攻击性的。县内民间有驱鬼除妖的咒语:“天佑天佑,猛烈公侯,身抱金甲,抓住金钩,逢妖断斩,野鬼擒收,顺者不斩,逆者除头,奉请太上老君迅急而立令,敕!”道士有驱鬼过河的咒语:“口吐化水,万里滂洸,河鬼敢对,河神敢挡,我师未到,万鬼伏藏……奉请太上老君迅急而立令,敕!”旧时,“年例”小孩受惊、人患疾病、家宅不宁等,均以为是鬼蜮作祟而请道士作法事以镇鬼驱邪,请道士贴符于宅内或寝室等处镇压之。

二、烧香拜佛、喃斋、喃鬼


  (一)烧香拜佛
  旧时迷信的人十分重视烧香拜佛,每逢初一、十五日,都烧香礼佛、吃素。奉行者多为富贵之家及老年人,礼拜时五体投地。在家信徒有吃素(吃斋)者,他们分别进行长斋期、四斋期,六斋期等,食斋时,还要念诵佛经。
 
  (二)喃斋
  为死者超度亡灵,请道公佬作道事,称“喃斋”。旧时,无论贫富,人死后均尽情殡送,以尽孝道。喃斋时间短者为一个早上或一夜,曰“给粮”;长者三日三夜至七日七夜不等。

  (三)喃鬼
  旧时,小孩受惊、人患疾病、家宅不宁,均以为是鬼蜮作祟,请道士作法事以镇鬼驱邪。年例期间,游神鉴醮,亦请道士作法事。喃鬼一般于晚上进行,道士贴符于寝室等处,并于户外挂青,禁止生人入内,谓之禁屋。“安胎采得白花新,觋妇狂喃号令申。大府更深闺阁闹,扬戈吹角打胎神”。缺医少药科学知识不广泛普及的旧社会,此喃鬼等迷信陋习官民奉行不衰。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喃斋、喃鬼陋习已废,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此劣风现象。特别是为死者喃斋超度的现象,还较普遍地存在。

                    三、睇风水、择日子

  旧时,专门为人选择坟地、住宅的风水先生,又叫阴阳先生,称为“堪舆”家。为人选择坟地、屋场等称睇“风水”,而红白大事请风水先生选择吉日良时等俗称“择日子”。新中国成立后,迷信风水、择日子的陋习逐渐减少,大部分风水先生改业务农,但仍有少数看风水、择日子之劣风存在。

四、占卜、算命、睇相、问巫


  (一)占 卜
  置活龟于沙盘上,令其爬沙,据所爬之迹以占凶吉。所用乌龟概经训练,谚云:“不给钱乌龟也不爬”。无活龟者则以龟壳装签,摇动而出之,由觋妇解说签文,以卜休咎。无龟壳则以竹筒为之。统称求签。旧时,占卜分占星、占梦、占候三种。占候包括占卦、算命、相面等。

  (二)算命、睇相、算命
  旧时算命颇流行,算命者将己之生辰八字诉诸算命先生,由其推算以定命之好丑、离合、吉凶、旺衰、富贫、死生等。睇相,相士据人之长相及手纹等推断人富贵休咎,俗称“睇相”。新中国成立后,看相、算命一行基本绝迹。但随着社会的开放,有人重操看相算命迷信职业。

  (三)问 巫
  亦称“降神”、“问鬼”、“请仙姑”、“迷花”。巫婆、神棍谎称其能下阴曹、入地府,找来死人的阴魂与其亲属对话;并能预见其人的前景好坏、吉凶;还能替人消灾造福。新中国成立后,大力破除迷信,对巫婆、神棍等迷信职业者集中进行教育,加以取缔,迷花、落仙等陋习已逐步消除。但仍有以“迷花”为业的巫婆仍有出现。

五、冥婚、守节、缠足、蓄婢


  (一)冥 婚
  又叫“鬼婚”。封建包办婚姻,在举行“文定”礼后,夫妻关系就算已确定。女子死后,男方要“娶鬼”;男子死亡,女子要“嫁鬼”。“娶鬼”婚:男方另娶的时候,由男家给前妻(即亡妻)和后妻娘家送去同等的迎亲礼物,备同等花轿,去迎前妻队伍先行;女家送男家陪嫁礼物,以竹扎糊纸人穿红衣、白裙,盖红巾头巾的“鬼新娘”入轿,并置死者神主牌位;花轿回到男家,“鬼新娘”要先进门,入新房,置于床头梳妆台旁,神主牌位置于梳妆台上,成亲三天后烧掉纸人保留香炉。“嫁鬼”婚:待女子长到结婚年龄,男家备礼物、花轿和迎亲队伍到女家迎娶新娘。回男家与雄鸡(代新郎)拜堂,新娘终生守寡,取侄儿为嗣。鬼新娘或新郎的香炉保留到活着的一方过世后,举行“上花”仪式时,才取消香炉升袝祖先神位。

  (二)守 节

  在封建社会里,妇女饱受封建礼教“三从”、“四德”枷锁的束缚。死了丈夫的妇女不论岁大小被迫守寡终生,不能再嫁,甚至订婚后未婚丈夫死去,也不准再嫁,称守“望门寡”。民国时期,穷苦农民家庭寡妇可以再嫁,但也被称为“出乸”或“返头婆”,备受歧视。新中国成立后,婚姻自由,寡妇再婚受到法律保护。80年代起,寡妇再婚已为社会广泛接受。

  (三)缠 足

  民国以前,旧社会把妇女作为男性的玩物,以“三寸金莲”为最美,因而女子从小被强迫用烂碗片割破脚背和后脚跟的肌肉,再用布紧紧包扎,限制肌肉生长,使脚掌骨变形,数年后便变成二寸长的马蹄状圆物,俗称“三寸金莲”。妇女缠足,走动不便,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民国25年(1936年),政销府曾通令禁止妇女缠足,直至民国后期,城乡缠足之风才逐渐废除。新中国成立后,已彻底杜绝了妇女缠足的陋习。

  (四)蓄 婢

  旧时,贫苦人家,每因天灾、兵祸和匪劫而破产,无以生计,被迫将亲女儿卖给富有人家为婢;有的富有人家依仗权势,强抢民女为婢。高州称“妹儿”。“妹儿”是最卑贱的人。主人可以随意使唤、劳役,任意处罚、打骂或变卖,没有人身自由。民国政府曾于25年(1936年)下令禁止蓄婢,但禁而不止,蓄婢之风依然盛行。新中国成立后,婢女获得解放,蓄婢陋习已彻底根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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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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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5 21: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这些东西现在还好流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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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5 2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封建社会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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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17 18: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什么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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