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卿画像 刘长卿雕塑像 高州老街道 古今茂名 刘长卿(约709—780年)字文房,汉族,玄宗天宝进士,是由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一位杰出诗人。其祖籍安徽宣城,因迁居洛阳,所以就自称为洛阳人,刘长卿在肃宗至德间任监察御史、长洲县尉,贬岭南南巴尉,后返,旅居江浙。刘长卿以五言律诗擅长,与诗仙李白交厚,有《唐刘随州诗集》传世,其诗五卷入《全唐诗》。关于刘长卿被贬高州的史实,《茂名风物》亦有记载。 今茂名 ○被诬陷贬至高州 古代诗人,因政见分岐而被贬岭南的,以韩愈、苏东坡最为出名。但最早被贬岭南的却是被誉为“五言长城”的刘长卿。他曾一度贬来高州当过县尉。 刘长卿在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进士,肃宗至德年间,曾任监察御史、海盐令、长州尉等职。后被大官僚吴仲儒所诬陷,下苏州狱。乾元元年,被贬潘州南巴尉,即今高州市以及电白县麻岗附近一带的地方。县尉,是掌一县军事之官。 刘长卿是个有正义感的诗人,不畏权贵,经常仗义直言,针砭时弊。他的两度被贬,导火线是大官僚吴仲儒的诬陷,当然也有唐肃宗的借机打击报复。刘长卿不像一些人那样逆来顺受,遇到迫害后仍然高唱“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把他对皇帝的不满发泄于诗章。在接到被贬通知时,他就愤愤不平地唱:“大造功何薄,长年气尚冤”(《重推后却赴岭外待进止寄元待御》),“ 青阳振垫初顽历,自首衔冤欲问天”(《岁月见 新历因寄都官裴郎中》)。他还明确地指出,自己被贬南巴是由于直言朝廷,如:“独醒空取关,直道不容身”(《负谪后 登干越亭作》),“治长空得罪,夷甫岂言钱?直道天何在,愁容镜亦怜”(《罪所 留系寄张十四》)。在赴潘州南巴路过长沙时,诗人有感于汉朝贾谊的贬,写下了脍炙人口的《长沙过贾谊宅》,借咏史之名,将自己的愤懑之情发泄得淋漓尽致。这首诗全文是:“三年谪宦比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秋草独留人去后,寒林空见日斜时。汉文有道恩犹薄,湘水无情吊岂知?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 ○以诗抒发悲愤 刘长卿大约和杜甫同时,但他的创作活动主要在天宝之后。他的诗内容丰富,各体都有佳作。 《唐诗纪事》说他“以诗驰声上元、宝应间。”皇甫湜也推崇他,曾说:“诗末有刘长卿一句,已呼宋玉为老兵矣。”《江州重别薛六柳八员外》这首七言律诗,就是它被贬南巴时,途经江西九江辞别友人之作: 生涯岂料承优诏,世事空知学醉歌。 江水月明胡雁过,淮南木落楚山多。 寄山且喜沧州近,顾影无如白发何! 今日龙钟人共老,愧君犹遣慎风波! 该诗首联直起,暗点道别的原由。“生涯岂料承优诏”一句,表面看来,是深以贬谪为幸,实质上却是感慨自己的身世和遭遇。诗中点明了被贬的去处。沧州,指海。潘州南巴临近南海,故云“沧州近”。诗人年老被贬,“顾影”“白发”,何喜之有?该联措词一正一反,这正是作者满腔悲愤的大发泄。 ○浪迹潘州更伤情 刘长卿到南巴后,也写了不少诗。这些诗有的是怀念故乡家园的,如:“一尉何曾及布衣,时平却忆卧柴扉。故园柳色催南客,春水桃花待北归。”(《时平后春月思归》)但是,由于佞臣的作梗,刘长卿北归的愿望一时不能实现,只好浪迹于潘州的山山水水之间。尽管如此,刘长卿仍然关心朝廷大局,希望人民得到休养生息。他在《送王员外归朝》这首诗中写道:“往来无尽目,离别要逢春。海内罹多事,天涯见近臣。芳时万里客,多路独归人。魏阙心常在,随君亦向秦。”“魏阙”是指朝廷,当时唐朝的首都在长安,古时属秦地。最能流露其伤感之情的当是《新年作》了: 乡心新岁切,天畔独潸然。老至居人下,春归在客先。岭猿同旦暮,江柳共风烟。已似长沙傅,从今又几年。 看吧,作者飘泊天涯,老居人下,是届新年,思乡心切,风景不同,人事已非,哪能不引起一番伤感呢! 刘长卿在高州呆了多久,无从考究,他后调任鄂岳转运使判 官。岂料冤家路窄,唐代宗大历八年(约773年),又被鄂岳观察使吴仲儒所诬,再贬睦州司马。最后官终随州刺史,故后人把他的诗 辑成《刘随州集》。(茂名晚报记者车杰蓉整理) ●老风情 电白渔民的风俗习惯 渔民,在解放前被叫作“蜑家佬”(蜑亦写作蛋、疍),本是古代东南沿海“但”人之后,属越族中的一支。他们以舟为家,以捕鱼、取蚝、采珠为业,以“能吃苦”著名于史。 居住于茂名市的渔民,主要分布在电白县博贺、水东、南海等地。他们世世代代,飘浮水上,哪里有资源能维持生计,就到哪里生息,素无族谱记其祖属宗支来源。 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特殊,使他们形成一种与众不同的风俗习惯。他们头上戴的是一种有垂檐的竹帽(这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帽,过去叫它“蜑家帽”,它不怕风吹,又能望远,有利于海上作业)。渔民普遍穿唐装。一般渔民夏天选择菠萝麻布,而且惯于蒔茛汁染过才穿,这样耐海水浸、汗水渍,又爽汗;冬天则用大成林(一种粗布)或土布,外套麻色袋(富者除外)。女人多加一条绣有花边的围裙,裙带以银元串连作成,用其重压后腰。女子未出嫁时耳戴银排(一块银片打成),出嫁后戴耳球(有钱人为金为银,穷人就戴铜)。同时,喜把眉毛扯成弯弯的,细细的。 渔家有婚嫁,亲戚都要到齐。出嫁那天,新娘可以穿鞋,同时颈藏银练,手戴手鐲 ,脚戴脚扼(这些银器,亲戚送有多少件就戴多少件)身穿红色衣裙,头用绉纱包密,由强壮的妇女将她从娘家背到夫家,路上不得停歇、着地。 渔家老人寿终,入殓时要给他戴上布帽,脚穿无底鞋,身穿长衫。带孝的儿子头戴头冚,女的则头罩绉纱巾。出殡时,儿媳要送到坟头,出嫁的女儿送到半路便可各分头回夫家。 渔民在封建社会里受到统治阶级的歧视,渔霸的压榨,过的是悲惨的日子。他们不得上岸居住,不准应考,不准穿鞋,加上生活上的困苦,更不能与外界通婚。到清雍正时,虽有解除陆居禁令,民国初亦有解放之令,但也只准他们在海边滩涂搭高脚棚为宅,在人前依然是低人一等。只有解放后,他们才真正成为国家主人,彻底翻身,人们不再号称他们为“艇家”。现在他们住进了楼房,过去住的那种“艇家架棚”,则已绝迹了。 (茂名晚报记者车杰蓉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