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内外勾结骗贷,且看农行《民事起诉状》的三个“虚假”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虚假一:被告:徐意兰 文化程度:高中。自由职业 真实情况:1、广东商学院毕业。家庭煮妇。 2、联系电话:13018501092 是贷款时提供的电话 号码。在东窗事发后不久,便停止使用。
虚假二:被告:李志 文化程度:初中。自由职业 真实情况:1、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外语系毕业。一个白领阶层。 2、联系电话:139******** (广东深圳移动),本 人就只得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伴随我差不多快 二十年了,从未变过。 3、本人2006年向高州农行贷款时,留下的也是这个 号码。后来向农行、公检法等政府部门递交 《举报书》也是这个号码。 除了臆造,就是捏造。这是对我本人严重的人身侮辱!
虚假三:农行向高州法院提供“李志的联系电话号码:1892975183*” 经查实:1、这个号码为:广东茂名电信。 2、机主:张*明 现居住在高州山美。 提供非本人的电话号码,农行目的就是:制造李志本人已经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故意缺席和逃避债务的假象。企图达到:封锁所有消息,嫁祸于我,由我做替罪羔羊,掩盖一切不可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手机号码为“实名制”的今天,农行胆大妄为的背后,映射出如果没有上头某些领导的指示或默许,手下敢这样做吗?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农行胆敢这样如此疯狂做“伪证供”吗?主审法官李卫华你敢说打个这个电话号码吗?如果你打过,必定会发觉问题。除了这,你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以上“三个虚假”揭露了农行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在其眼中根本无“法律”二字可言。一个内外勾结骗贷的农行,居然还敢恶人先告状,而且“理直气壮”地“请求”高州法院这样那样。。。
请问农行,《上诉状》在你们眼中是不是只是走过场的形式?你出工资给法院?你是法院的爹?还是法院是你家开的店铺?想怎样横行霸道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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