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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120套公租房即将抽签分配,最大面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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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7: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茂名

位于红荔路的120套“挂榜名苑”
即将抽签分配啦~


  据了解,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一期)建设项目,规划用地2275㎡,总建筑面积11155.17㎡,建设规模为负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999.62㎡,地上为16层电梯式公租房建筑面积约9155.55㎡,共120套公租房,每套公租房套内建筑面积为45~50㎡,容积率为3.91,建筑密度44.46﹪。
我们来看看分配细则

  高州市2018年公租房预分配细则

  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条例》、《高州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高州市房产管理局拟对高州市“挂榜名苑”(一期)的120套公租房以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预分配,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分配细则。
  一、拟分配对象(范围)的确定
  1、以可供分配房源(套)数为基数,按1:1.5的比例,以申请报名时间先后从轮候户中确定“入户调查”家庭户数。
  2、经核准为“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的“被调查家庭”,以可供分配房源(套)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抽签分房家庭户数。
  (1)被核准为“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家庭户数超出可供分配房源数时,超过部份作为“候补”家庭。
  按政策规定,“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家庭中有属于优先照顾的“低保、优抚、复退军人”范围的,可优先参加抽签分房。
  (2)“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家庭数未达可供分配房源数时,以所欠户数(差额)为基数,按1:1.5的比例,以报名先后次序增补“入户调查”家庭户数,直到“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家庭户数等于或大于可供分配房源数为止。
  3、经核准为“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家庭(含候补家庭)名单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高州广播电台和《高州新闻》等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进入“抽签分房”环节。
  二、抽签分房
  1、可以参加抽签分房的是经核准为“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的轮候家庭,每个家庭由申请人进场参加抽签。
  (1)参加抽签分房的人员凭身份证及房产局制发的入场券进场。
  (2)申请人无法参加、需委托他人代为抽签的应提前办理书面委托书,并凭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书进场参加抽签。
  (3)申请人行动不便的可由一亲属陪同。
  2、参加抽签分房的家庭先以报名时的先后排序抽取顺序号,再根据所抽取的顺序号所标示的顺序抽取房号。
  (1)抽签人按主持人安排参与抽签,抽签后应当场向主持人及公证人员展示所抽取的顺序号或房号,并按指引到工作人员处进行确认登记、预签协议。
  (2)抽签结果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高州广播电台和《高州新闻》等媒体进行公示。
  三、《租赁合同的签订》与入住
  “挂榜名苑”(一期)为预分配公租房,按施工合同规定,该项目公租房需到2019年4月后才能实际交付使用,具体签订“租赁合同”、安排入住时间以高州市房产管理局直属房管所书面通知为准。

高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 22 日
微信图片_20181123174723.jpg
关于2018年公租房预分配入户调查核准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2018年保障性住房预分配工作的部署,高州市房产管理局决定对轮候家庭信息进行入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户调查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二、入户调查对象:于2013年2月19日至2014年1月7日期间提出申请、进入轮候的200户轮候家庭。
  三、入户调查期间,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完成入户调查工作;申请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改变的,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申请变更(联系人:钟主任;联系电话:6882616)。凡因轮候家庭的原因造成我局工作人员逾期无法完成入户调查核准工作而不能进入2018年公租房分配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特此公告。

高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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