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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摩托车和电车碰撞,一人送院抢救数日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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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08: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微信图片_20190822090913.jpg

2019年7月04日下午14时许,吴某汉驾驶号牌粤K24**A的二轮男装摩托车从市区东方大道往高水路方向行驶,当途经东方大道笔架山公园门前路段时,其驾车往左侧山脚下的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行驶中与另一辆由高水路方向往东方大道笔架山方向同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二轮超标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吴某汉与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伍某倒地受伤,其中伍某受伤严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数日后死亡。


经调查,民警认定吴某汉驾车在道路左侧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伍某驾驶超标电动摩托车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安全提示: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类似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更是造成了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千万不要逆向行驶。要关爱生命,远离事故,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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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10: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为何就不能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呢?在文明路十字杆到怡景路口这个路段,无数人都是逆行穿越调头缺口!看到都心惊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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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4: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千万不要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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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4: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逆行的出事也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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