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高速公路二大队积极开展全国高速公路“逢五”统一整治行动,全警上路,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客车超员、面包车超员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
茂名高速公路二大队根据省局、支队的统一部署,全警上路,在李兵教导员、杜继位副大队长的带领下,冒着烈日,早上七点就开始在辖区重要点、段开展设卡、巡逻管控相结合的统一行动。
9: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粤EJDXXX的七座面包车(车主冯某某,佛山禅城张槎街道人)在茂名服务区被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逾期2年未年审、无购买交强险、并有55次违法未处理。
经了解,司机梁某某,系高州石鼓镇人,于本月12日借他人车辆从佛山开回高州过中秋节,今天返程,以为走高速没事,想不到才刚上高速没多久就被查获了。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将该车辆扣回停车场,作一下步处理。
我们来看一下这位司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01 、机动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年检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如果逾期未年检就上路行驶被交警当场查处的话,处以扣3分及罚款200元的处分。另外,未按时参加年检的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不受理理赔。如果超过三个周期(年检一次算一个周期)还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被查处,车主不仅要被罚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还会被扣车并强制报废车辆(报废后的车辆无法恢复再进行年检,也不能再使用)。
02、无交强险上路的处罚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03、多次违法未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可以扣留该机动车,直至消除违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