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被绑架”的女儿,刻不容缓!
整整四年过去,我的眼泪已经哭干了……
本人起诉徐意兰剥夺女儿读书权力,要求高州市法院依法变更抚养权一案,8月26日第一次开庭后,我每天都在焦虑的等待中度过…… 9月26日,等来的却是一纸10月8日的复庭《通知书》。
10月8日早上9:00,我准时到了第八号庭。令我倍感特别的是,上次无人旁听,但今天却来了不少旁听人士。事后,我才知道她们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民一庭庭长、宇杨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开庭之前,书记员交给我一叠厚厚的复印件,叫我认真阅读,内容一共分为四部分:一、2018年4月法院和徐意兰母亲的对话记录。二、2018年4月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三、2019年9月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四、我女儿无学籍调查报告。
心如蛇蝎的“狼妈”徐意兰继续“绑架”女儿,和上次一样,依旧不出庭。根据法律程序规定,主审法官彭德劲按被告人徐意兰缺席正式开庭。
本人的诉讼请求不变:请求高州法院将女儿李*琳判给原告(我)抚养。 1、2015年9月“徐意兰勾结高州农行,伪造本人的指模和笔迹,骗贷35万元”东窗事发后,本人才知道女儿一直受到其母徐意兰禁闭,从未去过学校读书。 2、法院判决我与被告徐意兰于2018年4月13日离婚。由于当时徐意兰答应让女儿去读书的条件下,高州法院判决女儿由女方徐意兰监护抚养。但目前为止,徐意兰还是坚持不让女儿去学校读书。 3、由于徐意兰严重违法,其所作所为,完全剥夺了女儿受教育的权利,是对被监护人故意实施犯罪,已经完全丧失了监护人的资格。本人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同时保证徐意兰能正常探望。
庭审的对话很多,本人把关键的几点列出来:
问:当事人是否清楚法院和徐意兰母亲对话记录?是否有异议? 答:清楚,但本人并不赞成其父母“有钱就给读书,没钱就不给读”的说法,九年义务教育是不需要学费的,更何况本人也提供一切的其它费用。 问:当事人是否清楚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是否有异议? 答:清楚,但本人并不赞成徐意兰“官司还未结束,怕影响女儿,所以不给读书”的说法,因为官司与子女读书无任何瓜葛。 问:徐意兰是否从未给女儿去过学校读书? 答:徐意兰2002年10月和本人结婚后,一直没有外出工作。结婚前,她是高州市某小学代课老师。2007年1月女儿出生以来,只上过一期财贸幼儿园,一期附一小学前班。 问:什么时候发现徐意兰不给女儿读书的? 答:2015年9月“农行骗贷案”东窗事发后才真正发现徐意兰从来不给女儿去读书。一直以来,本人在深圳工作很忙,极少回家,多数是国庆、春节长假才回来。每次回来,我都看到有附一小的课本和练习薄,而且徐意兰还假装辅导女儿学习和写字,隐藏得很深,给人感觉一切都很正常。 问:你女儿的营养如何? 答:以面食为主,箱面堆积如山,可以肯定营养是跟不上。 问:你女儿插班读书,你是否认为跟得上? 答:应该跟得上。 问:你对徐意兰的“自教”有何看法? 答:一个人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徐意兰虽然当过代课老师,但肯定不全面,如果人人都可以“自教”的话,还要学校干什么?而且,法律规定适龄儿童都要接受义务教育。 问:徐意兰如果突然抱住女儿一起跳楼自杀,你是否有应急方案?(一连问了三次) 答:没有,只能报警。(重复回答了三次) 【事后,我一直在思考法官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难道是在测试我对女儿的感情?还是反应能力?……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这种假设会有几十种答案。比如:1、本人在深圳工作,如何处理? 2、如果本人冲前去抢夺,在强烈的刺激下,徐某抱着女儿一起跳楼,谁负责?也可能是徐某直接把女儿扔下楼,谁负责?也可能抢夺的过程中,本人跌下楼,谁负责?也有可能是徐某本人跌下楼去,谁负责?也有可能三人一齐跌下楼去,谁负责?……种种情况,吓到我都不敢再想象下去……这法官是出于什么目的?实在让人废解!】 。。。。。。
其实,我的诉求非常简单:让女儿读书而已。
感谢民一庭杨庭长对此案的关心,散庭后,特别安慰我不要太过着急,要相信政府部门一定能妥善解决,需要些时间。同时,希望我能放开心态,谅解一切,一定会有更好的机会和发展。
无论事态怎样发展,我只是希望女儿能及早上学。各位大人:案件等得,但我女儿受教育的事等不得!
再次感谢高州市政府部门对此事的关注,希望女儿能早日脱离“魔爪”,跳出“囚笼”,愿女儿从今以后不再受到任何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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