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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被绑架”的女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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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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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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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4 13: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解救“被绑架”的女儿,刻不容缓!

      整整四年过去,我的眼泪已经哭干了……

      本人起诉徐意兰剥夺女儿读书权力,要求高州市法院依法变更抚养权一案,8月26日第一次开庭后,我每天都在焦虑的等待中度过…… 9月26日,等来的却是一纸10月8日的复庭《通知书》。

      10月8日早上9:00,我准时到了第八号庭。令我倍感特别的是,上次无人旁听,但今天却来了不少旁听人士。事后,我才知道她们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民一庭庭长、宇杨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开庭之前,书记员交给我一叠厚厚的复印件,叫我认真阅读,内容一共分为四部分:一、2018年4月法院和徐意兰母亲的对话记录。二、2018年4月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三、2019年9月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四、我女儿无学籍调查报告。

      心如蛇蝎的“狼妈”徐意兰继续“绑架”女儿,和上次一样,依旧不出庭。根据法律程序规定,主审法官彭德劲按被告人徐意兰缺席正式开庭。

      本人的诉讼请求不变:请求高州法院将女儿李*琳判给原告(我)抚养。
      1、2015年9月“徐意兰勾结高州农行,伪造本人的指模和笔迹,骗贷35万元”东窗事发后,本人才知道女儿一直受到其母徐意兰禁闭,从未去过学校读书。
      2、法院判决我与被告徐意兰于2018年4月13日离婚。由于当时徐意兰答应让女儿去读书的条件下,高州法院判决女儿由女方徐意兰监护抚养。但目前为止,徐意兰还是坚持不让女儿去学校读书。
      3、由于徐意兰严重违法,其所作所为,完全剥夺了女儿受教育的权利,是对被监护人故意实施犯罪,已经完全丧失了监护人的资格。本人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同时保证徐意兰能正常探望。

      庭审的对话很多,本人把关键的几点列出来:

      问:当事人是否清楚法院和徐意兰母亲对话记录?是否有异议?
      答:清楚,但本人并不赞成其父母“有钱就给读书,没钱就不给读”的说法,九年义务教育是不需要学费的,更何况本人也提供一切的其它费用。
      问:当事人是否清楚法院和徐意兰的对话记录?是否有异议?
      答:清楚,但本人并不赞成徐意兰“官司还未结束,怕影响女儿,所以不给读书”的说法,因为官司与子女读书无任何瓜葛。
      问:徐意兰是否从未给女儿去过学校读书?
      答:徐意兰2002年10月和本人结婚后,一直没有外出工作。结婚前,她是高州市某小学代课老师。2007年1月女儿出生以来,只上过一期财贸幼儿园,一期附一小学前班。
      问:什么时候发现徐意兰不给女儿读书的?
      答:2015年9月“农行骗贷案”东窗事发后才真正发现徐意兰从来不给女儿去读书。一直以来,本人在深圳工作很忙,极少回家,多数是国庆、春节长假才回来。每次回来,我都看到有附一小的课本和练习薄,而且徐意兰还假装辅导女儿学习和写字,隐藏得很深,给人感觉一切都很正常。
      问:你女儿的营养如何?
      答:以面食为主,箱面堆积如山,可以肯定营养是跟不上。
      问:你女儿插班读书,你是否认为跟得上?
      答:应该跟得上。
      问:你对徐意兰的“自教”有何看法?
      答:一个人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徐意兰虽然当过代课老师,但肯定不全面,如果人人都可以“自教”的话,还要学校干什么?而且,法律规定适龄儿童都要接受义务教育。
      问:徐意兰如果突然抱住女儿一起跳楼自杀,你是否有应急方案?(一连问了三次)
      答:没有,只能报警。(重复回答了三次)
      【事后,我一直在思考法官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难道是在测试我对女儿的感情?还是反应能力?……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这种假设会有几十种答案。比如:1、本人在深圳工作,如何处理? 2、如果本人冲前去抢夺,在强烈的刺激下,徐某抱着女儿一起跳楼,谁负责?也可能是徐某直接把女儿扔下楼,谁负责?也可能抢夺的过程中,本人跌下楼,谁负责?也有可能是徐某本人跌下楼去,谁负责?也有可能三人一齐跌下楼去,谁负责?……种种情况,吓到我都不敢再想象下去……这法官是出于什么目的?实在让人废解!】
      。。。。。。

      其实,我的诉求非常简单:让女儿读书而已。

      感谢民一庭杨庭长对此案的关心,散庭后,特别安慰我不要太过着急,要相信政府部门一定能妥善解决,需要些时间。同时,希望我能放开心态,谅解一切,一定会有更好的机会和发展。

      无论事态怎样发展,我只是希望女儿能及早上学。各位大人:案件等得,但我女儿受教育的事等不得!

      再次感谢高州市政府部门对此事的关注,希望女儿能早日脱离“魔爪”,跳出“囚笼”,愿女儿从今以后不再受到任何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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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4 15: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一期幼儿园,一期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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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5: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徐意兰,一个品质极其恶劣,完全不配人母,不但严重违法犯罪,而且完全剥夺其亲生女儿受教育的权利,如不是有钱有势的涉案的高州市农行在干扰,早就被收监了。同时,我女儿也早就被解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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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6: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茂名中院请进,这就是你的1427号枉法裁判给我带来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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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4 16: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这女人究竟中了什么魔咒?竟然不让女儿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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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6: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小张 发表于 2019-10-14 16:04
    这女人究竟中了什么魔咒?竟然不让女儿读书!

    心如蛇蝎的徐意兰,不但内外勾结高州市农行骗贷35万元,而且完全是在“绑架”亲生女儿作为“护身符”。听邻居的朋友说,如果外出,逢人便宣称她是一个老师,而且紧拉着女儿的手,说这是她的宝贝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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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6: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徐意兰,于2013年至2014年1月,冒充本人指模和笔迹,内外勾结高州市农行信贷部相关的工作人员,骗贷35万元,严重犯罪,单凭这一条,相关的政府部门就可以把徐意兰送进监狱了。今天本人的无辜灾难,家离子散,全部都是拜高州市农行违规贷款,东窗事发后的干扰,高州黑心法官李卫华和茂名中院的陈克铁(副院长)故意枉法裁判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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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5 07: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孩子好可怜,这么大了,还没上学,我女比她小都上四年级了,加油吧,楼主,希望你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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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5 09: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孩子无辜,大人应放弃个人恩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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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5 15: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家有宝贝 发表于 2019-10-15 07:30
    孩子好可怜,这么大了,还没上学,我女比她小都上四年级了,加油吧,楼主,希望你胜诉

    因为您女儿遇到一个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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