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播庭审,涉“金融骗贷案”农行的张狂与拙劣
这是一场面向全国现场直播的庭审,本来这是一场事实清晰,毫无疑点,毫无争议的庭审,本以为是一个走下程序的过堂,结果却是出人意料!
9月29日,下午3:00,主审法官、书记员、茂名检察院的二位跟案同志、本人和律师,社会旁听人士,全部都提前来到第十庭等候着……而财大气粗的农行代表林浩宁却“玩失忆”,在书记员反复电话催促下,才于3:30分悠哉悠哉“大驾光临”,另一个农行代表伍军更加离谱,迟到差不多一个半钟才露面,被主审法官吴耕海当场警告藐视法庭!
在我的上诉请求结束后,农行代表便以贷款证件纸面资料无问题为由,“无赖式”的狡辩,睁眼说瞎话,东歪西扯,刻意回避关键的环节和实质性的地方。
当主审法官询问农行代表,办理贷款经过等具体细节的时候。农行代表林浩宁总是闪烁其词,一时说先向彭强转入35万,一时又加以否认,一时又赖徐意兰向农行提供了错误的农信社账号,一时又说农行完全按徐意兰的要求去做了……在35万操作完全违规的事实面前,完全把茂名检察院当作透明,在法庭上公开藐视茂名检察院无可辩驳的司法调查,实在狂妄至极!
主审法官问农行代表:经过司法鉴定在农行贷款合同上的签名和指模,不是李志本人的,有何看法?林浩宁竟厚颜无耻说一种真实不是李志,另一种就是李志本人亲自到现场故意签假名。
在律师和我反驳指模绝对无法伪造,以及主审法官的一再追问下,林浩宁词穷理屈后,竟死鸡撑饭盖说:不知李志以何种方式,乘人不备,或早有预备,造成司法鉴定无法检验出笔迹是其本人。最后还说前台经办人说是李志本人来现场办理的手续,其它的一概不清楚,不知道,不回答。公开藐视司法鉴定。 农行代表能如此奇葩无耻的诡辩,不知是无知?还是无畏? 好吧,我们等待农行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这必将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轰动全国的第一奇案!
在事实与铁证面前,答辩的最后阶段,农行代表更加翻转猪肚就是屎,公开向自己的“盟友”茂名中院捅刀子,直接啪啪啪故意作出枉法裁判的茂名中院副院长陈克铁的嘴脸。 农行代表的表述公开否认:茂名中院在1427终审判决书中认定的,相关抵押签名和指模均不是李志本人的签名和指模,抵押行为并不是李志的真实意思表示,抵押合同无效的事实。
案件并不复杂,只是原一审二审枉法裁判的法官故意混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故意把涉及“金融诈骗刑事犯罪”改做“民事案件”来处理。再者,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也非常简单,债务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框架下签订的合同才能生效。换另一句话来说,即是:不合法的债务或违法犯罪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否则,谈其它的,都是人为故意搞复杂,都是他妈的扯淡。
农行不是请一个什么都不清楚的代表来出庭诉讼吧?出庭对他来说,根本不当一回事,随便迟到,说对讲错根本好像与之无关。难道财大气就粗?财大就目空一切,法庭也不放在眼内?还是因为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有持无恐?根本不怕庭审?
在整个庭审的过程,农行代表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傲慢、张狂与拙劣,无论是语言,还是神态,无时无刻都暴露出素质、文化、法律常识是极其的低下!
习惯性的狂妄、无知、自大,完全不把呈堂证供放在眼内,法庭上流氓式的思维与逻辑,既无赖又自相矛盾,完全不负责任的答辩,嬉戏玩耍法官,藐视公检法如同无物!
请问农行,公检法是你们家开的门店?还是你们领导早就上下打点摆平了一切?
简单的案件,伴随着的是复杂的人心和任性公权力。但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坚信相信:正义会迟来,但绝不会缺席!
一、涉“金融骗贷案”的高州市农行(位于高州市潘州公园傍边):
二、广东省南天司法《指模鉴定报告》和《笔迹鉴定报告》:
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粤检民(行)监[2019]44000000015号《民事抗诉书》(节选):
四、茂名市中院(2016)粤09民终1427号《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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