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来借车,借还是不借? 不借——怕伤了感情! 借——又怕发生什么意外!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近日,信宜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借车”而引发的纠纷,一起来看看如果借车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借车前需要注意些什么?
案件回放 陈某是粤K****6号牌小型客车的所有人。2018年4月17日,陈某将车辆借给朋友王某使用,王某在驾驶过程中与巫某某发生相碰,造成巫某某受伤。事故经信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认定被告王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与巫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2018年10月11日,巫某某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富德保险茂名公司赔偿损失。2018年12月28日,富德保险茂名公司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巫某某赔偿了损失。此后,富德保险茂名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陈某与王某连带承担已经垫付的保险赔款356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赔付后,依法有权向侵权人王某行使追偿权。陈某是粤K****6号牌小型客车的所有人,因其对车辆管理不善,将其所有的车辆交由无驾驶资格的王某驾驶,致使事故发生,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王某、陈某对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法院核定王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35695元×80%=28556元,陈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35695元×20%=7139元。
法官说法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该案中,陈某明知道王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但还是借车给他,存在过错,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给他人时需要确保车辆安全,需要确认驾驶人是否持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还要检查驾驶人是否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判断借车人等精神状态,是否能够安全驾驶。此外,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子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而需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