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冯伯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伯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无视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事项;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伯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伯山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冯伯山简历 冯伯山,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1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常委 2006年9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5月任湛江市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任湛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2020年4月被免去湛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