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1983年8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茂港区本地人,在茂名市茂港区开设农产品批发档口,主要经营粮油米面等。李某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凭着勤快奋斗,日子过的还算稳定。李某的档口经营的也算不错,周边几公里范围内的餐厅都向李某采购大米、白面等。李某也经常给出较大的折扣,所以很多做早餐的人都会向他采购。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李某原本对信用卡并没有好感,因为他本性比较保守,担心寅吃卯粮而造成其他危害。但是2010年5月的时候,李某贷款买了一台雪佛兰赛欧小汽车,买车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随后为了缓解资金紧张这一情况,李某于2010年8月向中国农业银行高州市支行(下文简称农行高州支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授信额度3万元。获得卡片后,李某便经常循环套现此卡片,用于生意经营。截止2015年6月,李某透支/还款总额约399661元。期间用卡记录较好,同年六月李某申请将信用卡提额至5万元;2015年年末,再次提额至7.5万元。 2018年2月3日开始,由于周边改造,很多餐厅关门歇业,李某的生意逐渐难以为继。而只靠零售生意很难做量。随后李某决定更换经营场地到另一个人气较旺的批发市场。李某选定档口后,一次性全额透支信用卡,用于支付新场地的押金及当月场租。 迁往新场地后李某又继续扩大了经营的面积和品类,随后李某因为资金紧张,其信用卡开始出现逾期。李某最后一次透支全额本金后没有进行正常还款。至2019年1月15日止,李某拖欠本金人民币78248.28元。 银行通过电话、短信、挂号信等手段向李某催收,均未能得到任何回应。李某甚至连最低还款额也未能偿还。农行高州支行于2019年7月2日向高州市公安局报案,提交了李某的信用卡领用合同、签字确认的信用卡使用章程、信用卡透支记录、催收记录等。因为李某信用卡透支本金超过5万元,其他证据也比较充足,因此符合构成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于当天立案。 立案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布控,但因李某不在当地而未果。后将李某信息上传到追逃系统,在更大范围内对其进行搜索。2019年7月20日晚,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员村地铁站派出所民警在广州地铁站查获在逃人员李某(在逃编号:T440********02019065344)。第二天,移交到高州市公安局。 李某被押解至高州市公安局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认其信用卡的使用已涉嫌恶意透支,其本人也已经了解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 2019年7月21日公安机关决定正式对李某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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