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目无王法! 高州市农行和法院相互勾结,明火执仗!
事实真相:前妻徐意兰,于2013年至2014年1月(婚姻存续期间),勾结高州市农行信贷部,伪造本人的指模和笔迹,把权属为本人的潘州豪庭C区一幢1606房作抵押,骗贷35万元,款项不知去向。后经司法鉴定完全是徐意兰冒充,但广东省三级法院全程包庇,枉法裁判。后经本人向省市检察院抗诉,重审。2020年4月,茂名中院作出(2019)粤09民再4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农行违法贷款,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农行其他请求。
11月29日下午,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涉高州市农行“骗贷案”的潘州豪庭C区一幢1606房居然上了司法拍卖网进行拍卖,执行案号为:(2020)粤0981执1889号。我当时就气得怒发冲冠,浑身发抖。
真的胆大包天,目无王法!!!
一、这是徐意兰和农行勾结的违法犯罪“骗贷”,茂名中院已判决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即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拍卖程序不合法。请问高州法院以什么理由?根据什么法律条款判决执行拍卖?
二、民再40号已判决“骗贷的35万元”为徐意兰“个人债务”。夫妻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财产尚未分割,是不是要等分割后,由徐意兰所得来的财产来偿还农行的债务?这样的拍卖难道不是故意侵吞本人的合法权益吗?
三、本人作为房产的权属人,却从未收到法院任何的通知和电话。网评价:人民币859369元是如何得来的?是哪一家评估公司评估的?指定的评估公司和评估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四、根据业内人士对此楼盘的地理位置,以及高州市房价等情况作了综合评估,1606房均价不低于7000元/㎡,173.88㎡×7000元=1217160元。另外,配套一个小车车位、一个摩托车位、一个储物间,按高州市的行情价格接近30万元,整套房保守的价格为150万元,和法院的拍卖价格85万元,几乎相差了一半!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五、根据1606房《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73.88㎡,【套内面积】为:154.39㎡,当年是按173.88㎡的总面积购买。为何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为154.39㎡?是不是侵吞了19.49㎡(173.88﹣154.39=19.49)?19.49×7000元=136430元,这13万元哪里去了?
由11月26日法院刊登拍卖公告得知,公告注明:“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有钱有势的农行和法院不但目无法纪,而且又一次在完全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重新上演了一次“2015年一审法官李卫华故意制造本人不出庭不还贷的假象”翻版。如果不是朋友无意中得知,是不是你们习惯性的阴谋伎俩又一次得逞?
为了推卸法律责任,转嫁损失,公开相互勾结,明火执仗,请问与此拍卖案有关的法官,农行承诺事后到底给你多少好处?
“司法整风”的背后,却是阳奉阴违,你们才是真正的土匪!
土匪!!!
附录一、:司法拍卖网截图(部分): 图(1):
图(2):
图(3):
附录二:潘州豪庭C区一幢1606房《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73.88㎡,【套内面积】为:154.39㎡,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为154.39㎡?侵吞了19.49㎡。
附录三:茂名中院(2019)粤09民再40号《民事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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