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法院来电
从2016年9月底上诉材料呈送茂名中院起,我就一直期待早日能收到茂名中院的出庭《传票》。
2016年11月11日,我突然接到一个0668-2372173的电话,电话那头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告诉我她是茂名中院民四庭的赖慧嫦(代理审判员),叫我本月16日出庭。因无任何正式通知,加之高州法院之前的所作所为,引起了我的警惕,内心感到非常疑惑,便致电律师曾德忠征询意见,曾认为没有收到正式的《传票》有可能是茂名中院请我去非正式问话。15日早上,我便订好了傍晚6:00回高州的大巴车。
就在我候车的时候,赖突然在5:12分致电本人说:取消出庭,听候通知。法院如此儿戏,让我感觉到无奈和愤怒。只能急忙向大巴乘务员取消乘车和道歉。
狗永远改不了吃屎的习性!茂名司法习惯性的恶劣又一次重复上演,2017年1月17日早上9:02分,赖慧嫦突然致电本人,叫我马上出庭。我愤怒地告诉赖慧嫦: 1、本人正在深圳上班。 2、从来都未收到茂名中院的传票,或者提前三天电话正式通知,因此无法出庭。 赖说要查证一下,半个小时后,赖再打电话给我说:“不好意思,搞错了。”我呸,终于亲身体会到什么叫“儿戏过狗乸”了……
1月24日,我到茂名中院递交《委托书》等补充材料,由于赖外出办事并未见着。下午3:08分,我致电赖,问其是否收到我的补充材料,得到肯定后。我严正告诉她:“如日后再有法律程序遗漏问题,一切责任由她本人负责。”
司法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当被嬉戏玩耍时,说明当地的政法系统已成为腐败的温床,就算出现再多类似“张玉环冤案”也不足为奇。
结束语:只要涉及有司法程序违法,其判决结果必定是百分百的枉法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