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二次开庭
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茂名中院第六号庭,“农行骗贷案”第二次开庭。
银行代表林浩宁和伍军却迟迟不来,在法官江剑兵一再电话催促下,差不多10点才到。林狡辩说还未收到法院通知,被戳穿后,竟然若无其事说以为下午才开庭,完全把茂名中院当做是他家的后花园,喜欢怎样就怎样。如此藐视法庭,江剑兵却没有任何的口头警告!
这次开庭,陈克铁和赖慧嫦没有参与,由江剑兵一个人主审,江说:既然没有什么新证据,今次庭审就采用询问的形式进行。
实际上,这个庭审已经没有实质的意义,《指模鉴定报告》和《笔迹鉴定报告》是两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已经证明了本人清白无辜,更加证明了农行内外勾结违规贷款,做伪证供,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银行代表已经无话可说的情况下,居然还做了垂死挣扎的异议,林浩宁(茂名农行代表)说:“对比鉴定笔迹的材料,两者时间相隔很远,怀疑其司法鉴定的准确性。”
本人重申:“指模不会作假,如指模不是本人的,则推翻一切,否定所有。”指模不是本人的,证明本人不在场,当然签名就不是本人的了。
最后,我作了总结陈述: 这是一宗徐意兰恶意串通银行违法贷款,不应是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伪造本人的指模,伪造本人的签名,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请法院把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你们银行不要谈什么做人的道德底线,就连做人的界限也没有。等待你们的是无情的法律和冷冰冰的大牢。一个指模鉴证就可以推翻一切,请你不要在这里继续侮辱法庭。
结束语:人之初,性本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