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20.1598px] 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和《关于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0号)、《关于市教师发展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教研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4号)、《 关于广东高州中学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校医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19号)、《 关于高州市第一中学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校医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23号),经研究,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职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教职员名额共36名,其中市教师发展中心8名,市教育事务中心3名,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1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2名,广东高州中学1名,高州市第一中学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1年高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一)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事务中心、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特殊学校岗位人员从高州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 (二)广东高州中学、高州市第一中学校医岗位人员从高州市卫健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它条件 1.参加选聘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2)人际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4)现从事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学科教学(教研)工作,且具有从事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学科毕业班教学或教研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5)中学学段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小学学段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参加选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师,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具备岗位所需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爱心、慈善心、耐心、细心,热爱特殊儿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州市光明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410室。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要提交资料: (1)《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聘教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护执业证、会计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超过1:5时,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5人(含5人)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校医岗位为卫生医学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请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①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岗位采用现场答辩及口头评课的方式进行。 ②市特殊教育学校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教师岗位采用手语说课和实操演示方式进行(两项分数各占50%),其它教师岗位采用手语说课及回答特殊教育相关问题方式进行。 ③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素养等进行考核。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赋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校医按工龄)长短确定人选,教龄(校医按工龄)长的优先。由高州市教育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健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健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0668-66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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