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政府部门:高州市检察院
6月5日下午5点,我接到高州检察院某科长的来电,关于“我对高州法院执行局非法查封、拍卖潘州豪庭1606房申请法律监督”现作出决定的《通知》。
科长:法院在程序上确实有“不正当”的地方,如:查封、拍卖等未按法规通知你本人。至于你提出的要求(撤销查封、拍卖,责令农行退还房产证),检察院找不到法律依据来支持。 我:农行已经把房产证退回给我了。 ……
明显,高州检察院忽略了最关键的问题,执行局“没有立案”(事实也无法立案)的严重职务犯罪。一个就连“违法”二字都不敢说的检察院,我还能说些什么?!
记得:2015年9月,我和律师到高州检察院举报“农行骗贷案”,检察员的态度让我们摇头,无奈离去…… 最后就是踢皮球式的口头答复:你应该向**单位报案。 很快,我就彻底忘记了高州检察院的存在。今年三月份,要不是因为异议拍卖申请立案,朋友提议我跑一趟高州检察院,形式上把该做的做完,我真的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政府部门。
3月16日,我再次来到这个坐落在茂名大道,依山傍水,风景优雅,外墙红色,除了天上飘着几朵白云,就连一个人影也难得一见的高州检察院。 相比门庭若市的高州法院,高州检察院寂静得就连一根绣花针掉落地的声音也能听得清清楚楚,让人大气都不敢出…… 当信访室大门被打开时,一股尘闷味扑鼻而来,想必已经很久没人来信访了……
我不知道一个业务水平令人不敢恭维,而且对违法法官没有处置权的高州检察院,面对问题多如牛毛的高州司法还能做些什么?! 不过比起六年前,接待客气了,也有了书面回复,的确进步了。
一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政府部门! 这未必是一件坏事,“政法整风”不必担惊受怕,只是多浪费了些公帑,仅此而已。
附录:6月8日上午,我收到高州检察院寄来的《通知书》,一份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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