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石鼓食品公司位于高州市石鼓镇南华路高州市石鼓镇渔网综合体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一、用地基本情况: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石鼓食品公司申请办理位于高州市石鼓镇南华路高州市石鼓镇渔网综合体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为①高府国用(95)字第0023994号、②高府国用(95)字第0023995号、③高府国用(95)字第0023996号。规划用地面积:5976㎡,其中商业用地兼容住宅面积5079.6平方米(此值计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平面图)。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5079.6平方米; 2.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其中商业计容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80%); 3.总建筑面积10842.3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338.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04.05平方米。 4.总基底面积3106.61平方米; 5.层数:2; 6.机动车位:83个;非机动车位132个。 7.容积率:1.2478; 8.建筑密度:61.16%; 9.建筑高度:11.45米; 10.绿地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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