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城区2013年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
为依法保障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确保安排入学工作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教育局制定政策,学校执行操作,纪检监督的原则,制订城区2013年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如下:
一、安排入学学位
今年城区小学计划安排入学新生45班。其中,市一小8班,市二小7班,附一小8班,文明路小学8班,南关小学4班,东风小学6班,高州六中小学部4班。
二、安排入学对象
2013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二个月(即2007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城区适龄儿童。已在小学就读的小学生不得报名。
三、安排入学办法
(一)各小学安排入学的次序
1、第一批安排。属家庭户(指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同一本户口簿)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2013年3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到服务区小学就读。具有房产证(适龄儿童或父母是房地产权属人或共有人),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
2、第二批安排。属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靠户(指适龄儿童与户口簿的其他成员都是父母以外的亲属关系)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如本服务区学位不足,则安排到相邻的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3、第三批安排。不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和逾期报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无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安排到高州六中小学部、南关小学、市二小等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二)安排入学的程序
1、适龄儿童到户口服务区学校报名。
2、整理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格。
3、各小学按安排入学的顺序和规定的招生人数录取并公布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名单。
四、学校服务区划分
根据城区人口分布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服务区,并向社会通告。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户口区域报名。城区小学要严格按户口区域及有关规定接受适龄儿童的报名。市一小、附一小、文明路小学、东风小学、市二小、南关小学不得接受无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报名。
(二)严格审核报名资料。对适龄儿童的户口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公布,取消户口资料弄虚作假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三)严禁招收“实验班”学生。任何学校不准擅自招收不符合报读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严禁招收“实验班”或“托管班”学生。
(四)严格实行常态随机编班。学校必须均衡编班,严禁单独编设“实验班”和“托管班”。
(五)严格按招生计划班数、人数编班,不能减少班数、扩大班额,造成城区小学大班额,影响我市教育的形象;学校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含托管生),我局不承认其学籍并于开学时予以清退,并追究学校责任。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