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53|回复: 3

高州今红苦主维权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7 17: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在广大业主的努力和政府的施压下,3月5号,今红的老板王**终于露面了,亲自来接待和处理业主的诉求。最后承诺,在建的三个楼盘都拆除200平方的违建,在电梯间贴墙纸和装饮水机(叼ka nai,收嗲2000大元的电梯间精装费就做D甘个嘿野)。还有大把的违建,莉莱江城的封闭小区变商业街的问题,其他乱收费的问题,迟交楼的问题等等一大堆。强烈建议和特别提醒高州人民在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慎重选择了!
楼盘:莉莱江城
开发商: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莉莱江城全体业主诉求:
1、金鸿公司违法改变小区功能用途。莉莱江城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高府国用(2009)第特0903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可见,该地块只能用于住宅,不能用于商业开发。莉莱原按规划局的批准为封闭小区设计,现在却要办成“装饰材料市场”、“莉莱商业街”,侵占了业主的活动空间,带来严重噪音污染,严重破坏了小区的居住环境,也带来严重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按现在这样如果以后出现安全问题相关职能部分将要负担后果。全体业主诉求:还原封闭小区,进一步明确莉莱的居住用地功能,拒绝任何商业开发。
2、金鸿公司逾期交房,应赔偿业主损失。双方合同约定2013年9月30日前交房,逾期一天(180天以内)赔偿万分之0.5。逾期超180天每天补偿万分之1。现在金鸿公司迟迟未交房,并且威胁业主不交楼,以达到他们的违法违建目的。
3、金鸿公司违规侵占架空层。根据原规划局的批准的规划图,因为莉莱江城建筑密度大,每栋楼都有一层架空层(不算容积率的)不做封闭,留作小区休闲活动场所的,这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空间,未经业主同意任何人不得占用。现在金鸿公司却把架空层作套房或商铺销售。规划局、房产局、建设局等行政职能部门不作为,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要求拆除架空层违建,建成业主活动空间。
4、房子计价面积不准确,金鸿公司存在严重商业诈骗行为。金鸿公司与业主先后签订的“置业计划”、“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中每平方米单价,计价面积严重不符。诉求:由房产部门牵头进行测量,每平方米单价以第一次签订的“置业计划”为准,计价面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成交总价为“置业计划”单价乘以房产证面积。多收部分款项退还业主。
5、金鸿公司乱收费。除了合同约定购房款外,还强逼业主交了门款、对讲系统、窗款、电梯间竟装修款、供水压款、装修河沙款、余泥搬运款等1.5至2.5万元每户。诉求:多收部分款项退还业主。

2014年2月21日信访答复有关部门调查不深入,避重就轻,拖拉敷衍 ,不作为,理由如下:

一、物价局不作为,乱作为:
1、物价局不作为,调查不深入。物价局回复中提到“关于金鸿公司收取价外费用问题,因我局未取得具体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和确切举报材料,个案还存在单边举证阶段”。当天我们业主签名举报,业主上述投诉第五点已经很清楚列出金鸿公司收取价外费用问题,物价局为什么根据业主姓名查询金鸿销售资料?
2、物价局袒护金鸿,自相矛盾,执法不严。金鸿公司“关于报送物价局资料的回复”中提到“业主投诉的我公司收取价外费用,贵局于2012年7月3日由黄某某(图片看不清楚)任组长的检查组进行价格行为检查,并于2012年11月13日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已对我公司作出38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此日期之后我公司所有销售的房屋除了房款外只有装修押金2000元/户(装修好后退还)和有关部门的合理收费:按揭费用(按银行标准多还少补)、物业维修基金、和办证费(暂未收取)”。由此可知,物价局早已查出金鸿的价外收费行为,为什么我们业主现在书面反映了还当不知道?还说没有证据?其二,我们每户都被金鸿多收了2到4万,1100多套房就是2200万至4400的价外乱收费,难道就只是行政处罚38000元就能了事的?每一户多收的钱的数量和受害人(业主)姓名地址都很清楚,难道查出多收部分价外乱收费不应该退还业主!物价局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其中有严重的腐败行为!
二、房产局答非所问,避实就虚,不作为。
我们投诉信中第4点提到“金鸿公司与业主先后签订的“置业计划”、“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中每平方米单价,计价面积严重不符。”我们提出“计价面积不准确”,房产局却只答复了 “他们的测量面积是准确的,房产证的面积与买卖合同面积是一致的”,分明就不正面答复我们的问题。为什么不核实“置业计划”、“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者面积是否一致?
三、规划局的答复故意拖延,避实就虚,乱作为。
1、不正面回复业主提问。我们在投诉信第一点中提到“莉莱江城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高府国用(2009)第特0903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可见,该地块只能用于住宅,不能用于商业开发。”我们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回复?第一,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为什么土地使用证上已经明确是“住宅用地”,规划部门却还规划商铺?第二,规划局回复中说“1至3栋部分规划商铺”,即使规划是正确的,那么4至11栋呢,这8栋没规划商铺的为什么现在有商铺?请规划局正面答复!
2、关于封闭小区的问题。规划局答复中提到“莉莱江城原规划并不是封闭小区,。。。。。。小区东南向为小区大门出入口,小区中间河道部分为铺砖绿化,小区
西向出口没有规划围墙”。第一,规划局也承认莉莱是小区,试问,不封闭何来小区?不封闭四面八方都是门,何来小区大门?规划局是按哪门子原则做的规划?第二,根据有关规定,开发房地产,容积率是按整块土地(包括未建设部分空地)计算的,未建设部分土地虽然未办土地使用证给业主,但也属业主共同所有,不是说你规划局说不封闭就不封闭的,如果西向真的没有规划围墙,就是设计人员严重失误!请规划局公布规划图和设计单位设计人员!
3、规划局回复说“如果业主同意金鸿修改架空层就收取相关规费后保留,不同意把架空层改变为住宅功能,只能处罚后拆除砖墙,恢复功能”。现在业主都已经多次上访了,难道还不是不同意的说明吗?为什么还不拆除?

四、还有部分问题是政府没有相关部门调查答复
我们投诉第二点提到的“推迟交楼,赔偿业主损失”的问题,为什么法制局不做答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7 18: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奸商当道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7 18: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楼盘太乱了,买时说得好好的,买后就变天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7 1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高州论坛 (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98102440668 )

GMT+8, 2024-9-22 02:09 , Processed in 0.08720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粤ICP备2022108349号 X3.4

© 2001-2023 粤ICP备2022108349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ICP备2022108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