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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际,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压缩公车消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遏止公务用车支出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日前,高州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3月至12月止,在该市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由该市纪委牵头负责、财政局配合,具体工作由该市小汽车定编办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内容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一般公务用车、未经审批购车、违反规定报废过户更新车辆、违反规定借车、长期租赁车辆、违反专业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车随人走、违规占用公务用车为个人相对固定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放任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增长等12种情况。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来开展。
该行动重点对2011年以来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该市纪委将牵头组成督查组,采用明察暗访、抽查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电话访谈、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抽查监督,同时,督察组对照公车消费支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数据,对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开展重点暗访抽查;在清明、中秋等重要时段,对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节假日封存及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该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严肃认真对待专项行动,以动真碰硬的行动反对“四风”。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以及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及问题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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