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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人据为己有 维权多年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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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2: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本帖最后由 香福来酸辣粉 于 2014-5-16 12:37 编辑

房子被人据为己有 维权多年无结果?
    张先生反映,多年前他跟老乡在福永街道桥头社区买地建楼,事后房子被老乡制造假合同,申请了产权登记,导致他房钱两空,多年来奔波茂名和深圳,一直未有结果。
    张先生介绍,2004年,5名老乡合伙买下近900平方米的福安1号地,建起联排的8层半高的5栋楼,现为桥南新区130号,他的房子为E栋。建房由老乡张某文牵头,大家把各自地款交由其转交村委。张先生交了70万元,超出自己应付地款10多万元,用于工程结算等费用。房子2008年建成后,桥头村委追讨地款,大家才知道尚欠105万多元的地款没交,认为牵头人张某文侵吞了地款,随后张某文要求张先生一人付清剩下地款。
   2009年5月、12月,张先生曾分别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均获胜诉,法院要求张某文将欠款交给张先生,再由张先生交给村委补齐地款。但张某文私下和其中一名合伙人曹女士出资向村委交齐了地款。
    2010年初,张某文与曹女士联合其他2人伪造假证件,重新跟村委签订买地《合作经营合同》,且合同日期提前到2001年,将他投资所建的房子,变成了张某文和曹女士各占一半,且利用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工作的机会,两人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在此之前,张先生已对房子收租了3年,张某文反向宝安法院起诉,要求收回E座收益权,返还此前出租的收益。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资料,法院以争议房屋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为由,驳回双方起诉。今年3月份,茂名市茂南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文和曹女士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触犯刑法,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文和曹女士现已被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根据资料,去年经有关部门评估,E座工程造价约260万元,市值价为500万元。除一层为酒楼外,楼上现有64间单间出租,2011年10月,张某文带人占据E座收租,赶走了张先生委托的管理人员。时至今日,月租每月3万多,光租金就超100万。
张先生称,事后他得知所签合同时,当时村委也在不知情下上当受骗,当时经手的人因失职已被辞退。近日,通通君联系桥头村委相关负责人,对方以“不清楚”为由婉拒采访。是否非法占有他人房子,张某文的儿子以“不方便为由”挂掉电话。张某文的代理人杨律师坚持认为不构成诈骗,只是民事纠纷,具体如何要等开庭才知道,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称,目前正在审理中,暂未开庭,不方便透露。
通通君 梅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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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2: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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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2:5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希望还他们一个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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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算他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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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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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7:3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丽水
酸辣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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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08: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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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08:2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又太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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