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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庭呼唤理性和人性,也要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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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8: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
      事实的真相总让人唏嘘!      但事实终归是事实,不是谁可以左右的。
      我们局外人都是看客,但往往是旁观者清。当然,也有旁观者搅局的,甚至有推波助澜的。
      最终,得益的总是我们每个人,包括当事者,我们的心智将因此更加成熟。
      最终,我们每个人都会回归理性与人性的思考。
      思考当事者男女双方因为年轻和利益造成的缺陷,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缺陷,不然就没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说法了。
      最该思考的,是我们的人性。
      最初发起网络表达诉求的是男方,或许他觉得自己冤,实质是他过多地从自己利益角度思考了,而没有把人性放在婚姻中——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共枕眠,如果男方真能多点人性的思考而少点利益的思考,还会如此把家事放到网络上放大检验吗?还会如此不顾一切把与自己共度多少个夜晚的女人“剥光”了供人指手画脚?如果男方能够为双方的孩子考虑(不管是不是婚前无知怀孕而生的,还是婚后故意出轨而生的,双方的孩子都是无辜的),怎么会把孩子牵扯进网络世界里接受道德的鞭挞呢?
      其实,利益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人性,还有更重要的健康、平安和快乐。拥有人性者更快乐。
      其次值得思考的,是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
      不少人在评论中往往任性而为,就如男方任性而为一样:既然法律已经作出决定,就应该遵循法律的途径解决,怎能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就算法官有不当行为,在现在政治清明的新时期,完全可以走凭事实举报的渠道。可惜,双方均怀疑法律的公正,不愿意继续走正当的法律程序:男方捕风捉影地骗妻子上床非法获取妻子私人通讯(女方还那么容易受骗就跟与自己利益相争的老公去宾馆,恰恰说明妻子对男方是有情的,法官不判离婚是正确的,《婚姻法》里面在这方面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可惜男方并非真情与妻子共度良宵,而是采用欺骗手段非法获取录音,并不光彩,更不用说男方婚外生子了),并且曝光到网络上,而女方也偏信法律九八佬,最终落得不得不网络回应的事实,也为自己在网络聊天的任性而付出代价。不愿意走正当的法律程序,带来的是更多的烦恼,任性而为的结果不仅仅是两败俱伤,而且严重伤害了孩子和其他亲人,也伤害了双方单位和相关群体(特别是因为道德要求更高的关系而被部分任性评论的网友严重伤害了教师群体形象),更伤害了新时期下的法律形象和法官形象,伤害了高州法院。这些延伸性伤害,男方在任性发帖的时候想到了吗?仅因为一己私利而要伤害那么多无辜的人是理性和人性化的吗?答案大家会看得清楚的。
      谁任性而为,就必然伤害自己,也会无辜伤害相关人。
      再说,男人不应该更大度点吗?大度点就是回归理性和人性。
      我们的评论不应该更理性点吗?我们每个人不应该更人性点吗?
      家丑不可外扬,这是千古流传的,自然有其道理。家丑涉及利益纷争,应该走法律途径有耐心地去解决。
      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这些是中国家庭最重要的伦理名言,谁忽略了,谁就少了人性的思考。就算不能和了,也该给相关人以安宁,别伤害相关人,尤其是,我们网络上发言者,别把自己当法官。
      理性做事,更有人性,相信法律,这是现代文明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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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对啊!家丑不外扬,为什么他都忽略了?想到那个男的为了达到目的,不顾一切地把家丑外扬,我就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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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9: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嗯,我也不赞成男方把这么多放到网上,我也非常同情女方。作为一个弱小的女人,被网络舆论推到了风火浪尖之上,普通的女人早就受不了了。但是听完录音,我无话可说。对于这件事,我始终保持中立,男女都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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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9: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觉得男方更要反思,女方以后要有脑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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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我比较喜欢看对于这件事背后带来给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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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1: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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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1: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无眼睇 发表于 2015-3-3 21:47
勉强没有幸福,实在过不下去就分呗,何必弄到今天这样两败俱伤呢,这样何止是苦了孩子这么简单。

是的,伤了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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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家丑不外扬,这真系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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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2: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那个男的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对谁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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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23: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最恶劣的就是那个男的,为了房产,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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