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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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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本帖最后由 玩壶过日子 于 2012-8-22 00:01 编辑


    关于我市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和社会申请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我市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做法,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粤教继函[2012]27号(此文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打印)和本文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网上报名、上送材料的时间及有关要求等向教职工公布,在社会中宣传。
  二、学历鉴定
  除在编正式公办教师外,其他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和学校临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一律要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鉴证学历。省教育厅指定茂名地区学历认定唯一的代理点设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即原茂名教育学院,地址: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内。由于学历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请抓紧时间。
  三、普通话水平
  在编正式教师申请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的要求达到三级甲等或以上等级;社会人员、学校临聘人员和申请认定与教学岗位不对应教师资格的正式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
  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一)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在茂名市教育局指定设立的6个“两学”培训点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茂名市(区)内有效。
  (二)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五、教育教学能力
  (一)测评对象范围: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2、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3、通过函授、业余、自考、脱产进修等形式取得第二学历的申请人。
  (二)测评办法:1、我市教育局属下的中小学校和市一幼在编正式教师、临聘人员,由所在学校的专业测评小组(3-5人组成)对其进行测评。测评工作必须在今年10月19日前完成测评后评委要将具体分数写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中并签名。2、社会申请人员的测评,在教育局8楼教研室进行。属测评对象范围内的社会申请人员必须9月24日至9月28日这五天内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到教育局6楼人事股登记以便安排个人具体测评日期,逾期不候高州教育信息网主页“文件通知政务公开”栏将于10月10日左右公布各位社会申请人员具体测评日期,请密切关注,不作个别电话通知(错过测评时间的责任自负)。测评时间将安排在上送材料期间(即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内。
  六、受理申请与认定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报时 “工作单位” 的填写要求:⑴若所在单位是教育局下属学校的,必须统一为:高州市**镇中心学校(不必具体到某一小学)或高州市**中学(一中);⑵社会人员的工作单位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相片,大小必须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办证用的照片一致。
  第二步:体检
  1、体检表的获取:在高州教育信息网主页“文件通知政务公开栏”或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1年新修订)》(使用旧版《体检表》体检无效)。体检前须填好个人相关资料,贴上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所上传相片同底的小一寸相片一张。
  2、体检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午体检时间为7:30—11:00(其中抽血时间为7:30—9:00);下午不进行体检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早餐)。在编正式教师和临聘人员先在学校报名,届时由各学校统一指定专人负责带队,确保安全(各学校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一);社会人员可在上述时间中的任一天上午进行体检。
  3、体检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部CT楼一楼体检科,电话:6660282。请在指定日期带上《体检表》(2011新修订)、身份证参加体检,不得提早或推迟。
  4、体检费用:由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1年新修订)》内所需体检的项目核定的收费标准,费用为105元/人(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除外)。请各学校先统一集中收齐有关款项在体检当日到体检科缴交、开账单,然后再进行相关检查;社会申请人员自行缴费。
  5、体检结果的领取:体检结束后务必在当天把体检表交回体检科,体检后的第4天由各校派代表到体检科统一领回体检结果;社会人员的体检结果由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领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才作电话通知。
  第三步: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1、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教育局下属学校上送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附件二。教育教学能力免测的社会申请人可在上述时间中任一天交材料;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社会申请人必须先按规定的测评日期到我局8楼教研室进行测评,测评完毕后当天交材料。
  2、地点:教育局人事股6楼人事股。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基本资料:
  ①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不得复印,要写上日期和盖学校公章,一份与其它原件一起用长尾夹夹好上交,另一份按规定顺序装入申请人个人档案袋内,复印件无效;证明内容包括任教何年级、何学科,是否正式公办教师等;社会人员不需上交);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此表必须由申请人网报结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点击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第2页“承诺人签名”处签名(旧版《申请表》及内容手写无效);第4页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两栏不得填写;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由学校测评小组评委(教研室测评小组评委)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栏填写分数和签名即可,免测人员此栏不可填写和盖章;其余栏目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按个人实际情况作简要填写;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写上个人档案号以便存档;
  ③《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社会人员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在“(单位)填写人(签名)”一栏加盖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④《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2年新修订)》原件(A4纸双面打印,使用旧版《体检表》无效)
     ③、④两类空白表格均可在高州市教育信息网主页“文件通知政务公开”栏或广东省教育厅主页(http://www.gdhed.edu.cn)或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下载打印。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交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户口簿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⑨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⑵以下三类申请人必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②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③通过函授、业余、自考、脱产进修等形式取得第二学历的申请人。
  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上送材料时个人证件原件不要装入档案袋,统一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并按报名表(详见附件三、四)顺序排好。每份复印件上都要签上审核人名字、审核日期和盖单位公章,并严格按上述顺序装入个人档案袋(装材料的档案袋自行购买,规格与申报职称时所用档案袋的规格一致)。申请人必须在本文附件五中下载打印《高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填好有关内容后把封面贴在档案袋上。学校申请人办证用的相片(小一寸一张)由学校统一贴在《2012年高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证用照片粘贴表》(见附件六),社会人员直接把相片交给人事股工作人员。体检不合格、证件不齐全和不按要求整理材料的不得上送。上送材料时,同一学校需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含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两类捆绑好,不需将公办教师和临聘人员材料分开,学校临聘人员的档案袋目录空白处要写上“临聘”两字。
  七、认定费用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有关规定应缴纳认定费用240元/人。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当天进行交款,届时把材料送到教育局6楼人事股进行审核,审核过关后统一以学校为单位(社会人员个人)到高州市建设银行(府前路总行)缴费。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专指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需缴纳认定费用。
  (二)认定费不包括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申请人(包括师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到相关部门。
  八、其它
  (一)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均可在高州市教育信息网首页“文件通知政务公开”栏查询与下载,各校要把有关文件张贴在学校公布栏。
  (二)本通知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上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三: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在编正式公办教师)
  附件四: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学校临聘人员)
  附件五:《高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封面
  附件六:2012年高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附件1-6.rar

省通知、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rar (96.18 KB, 下载次数: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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