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经侦不惧“政法整风”,对“农行骗贷案”拒绝立案
今天(4月9日)下午五点左右,我接到高州市经侦大队跟案警员何祥的电话,叫我过去签收经侦对“高州市农行骗贷案”不予立案《通知书》。
高州经侦以“现有证据(下面四个证据)未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由,直接拒绝立案。 一、广东南天司法《指模、笔迹鉴定结论报告》。 二、粤检民(行)监[2019]44000000015号《民事抗诉书》。 三、茂名中院(2019)粤09民再40号《民事判决书》。 四、农行和徐意兰伪造本人公司公章,伪造的《收入证明》。
四条铁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但失明的经侦竟说未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胆大妄为! 完全妄顾省市检察院和茂名中院判决认定的高州农行有关工作人员串通徐意兰内外勾结,假冒本人指模和笔迹进行骗贷的铁证。 公开叫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10月11日发布并实施《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不惧“政法整风”查处干警违纪违法“四个重点”,仍旧不收敛不收手。
一个小小的经侦大队都如此疯狂! 我早日跪问省驻茂名市政法指导组:刮骨疗毒对病入膏肓的高州茂名司法还有救否? 明显,已无可救药!
农行威武!经侦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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