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高州市金山街道金竹山村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故,该村三姐弟不幸身亡。经初步调查,未发现他杀迹象。
1月17日晚上19时许,高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在金山街道金竹山村委会桥子岭村,村民梁某三名孙子女不知所踪。接报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金山派出所前往处置。同时,金山街道办干部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搜寻。
19时50分,在金山街道金竹山村委会桥子岭村一水深达3米的鱼塘边上发现5只鞋子(后发现还有1只鞋子在鱼塘里),搜救人员马上使用渔网进行打捞。现场首先打捞起两具男孩尸体,随后再打捞出一具女孩尸体。
据身份核实,三名死者为姐弟关系,分别是:10岁男孩,就读于金山街道金竹山小学;12岁男孩,就读于金山街道金竹山小学;13岁女孩,就读于金山街道华侨中学。
高州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紧急介入,连夜开展调查。初步调查表明,有村民在当天下午看见姐弟三人在鱼塘边的田地上摘艾草(当地有节庆期间用艾草制作食品籺的传统),溺水现场还遗留有三袋艾草。怀疑姐弟中有人先是不小心滑落鱼塘里,其余人施救不当,导致三人全部落水,酿成悲剧。经法医检查,三名死者尸表无外伤,初步推断三人为失足落水溺亡。目前未发现他杀迹象。
溺亡事故发生后,金山街道办连夜安抚家属情绪,并安排工作人员对家属予以帮助;街道办及村干部、高州市教育部门和挂钩扶贫金竹山村的茂名市经信局领导也先后前往慰问安抚家属,积极组织善后工作。
就此事故,高州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此类悲惨事故再次发生。
高州市处置金山街道“1.17”事故工作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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